首先,根據經濟業務的實際發生和完成情況,編制必要的會計分錄。
第二,根據各會計分錄確定的借入和借出金額,分別轉入相應的總分類賬賬戶和明細分類賬賬戶。
第三,根據會計等式的平衡關系,檢查核實會計分錄和過賬有無錯誤,保證會計記錄的正確性。
四是根據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的要求,按照收入和費用的歸屬期,對賬簿記錄進行必要的調整,以正確計算當期損益,反映企業會計期末的財務狀況。
五是根據總賬提供的會計數據和會計主體財產清查結果,在每個會計期末進行對賬,確保總賬反映的會計數據正確、真實、可靠。
第六,根據壹定時期內記錄的全部經濟業務的內容,對各類賬簿進行清晰的結算,即本期發生額和期末余額的結算,為會計報表的編制提供規範的信息。
第七,根據分類賬戶中有關賬戶的金額和各賬戶的期末余額,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其附表和財務報表。從而使投資者、經營者、債權人以及政府的財政、稅務、審計等監管部門能夠及時了解報告單位的會計信息,以滿足有關部門進行經濟決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