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優惠政策
1.新設立的從事咨詢(包括科技、法律、會計、審計、稅務等方面的咨詢)的獨立核算企業或經營單位。),信息產業和技術服務業自開業之日起,第壹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稅。
2.新設立的獨立核算企業或者從事交通、郵電通信的經營單位,第壹年免征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所得稅。
3.新設立的獨立核算的公用事業、商業、物資、外貿、旅遊、倉儲、居民服務、餐飲、教育文化、衛生服務等企業或經營單位,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征或免征所得稅壹年。
4.新設立的三產企業從事多個行業的,按其主營業務(以其實際營業額計算)確定減免稅。
5.新設立的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後,從獲利年度起,第壹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6.新辦的隨軍家屬就業企業,自稅務登記之日起,三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7.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職工總數60%以上的,可免征所得稅三年。免稅期滿後,新安置失業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減半征收所得稅兩年。
從事金融保險、郵電通信、建築、娛樂、房地產銷售、土地使用權轉讓、服務業廣告、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行業不得享受優惠政策。
8.對商貿企業、服務企業(廣告、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除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企業和街道社區中具有加工性質的小經營實體,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從業人數扣除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
9.新辦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就業企業,自主擇業人數占企業總數60%以上(含)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在取得稅務登記證後,免征企業所得稅3年。
新企業標準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
新註冊的企業。
2.新設企業股權投資人(股東或其他股權投資人)實際出資中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貨幣資產累計出資壹般不得超過新設企業註冊資本的25%。
三。企業所得稅減免的實施期限
1.新辦企業減免稅開始時的生產經營日期,是指納稅人取得第壹筆收入的日期。
2.納稅人在6月30日以前取得首次所得的,以該年度為壹個納稅年度,享受定期免稅。
3.納稅人在6月30日以後取得首次所得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選擇就當年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減征或者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執行期可以順延至下壹年度。企業選擇該方式後下壹年度發生虧損的,不退還以前年度已繳納的稅款,將虧損年度計算為減免稅執行期;其虧損可按規定用次年的收入彌補。
第四,申請減免企業所得稅的時間
納稅人申請減免稅審批,應在政策規定的減免稅期限內(取得收入當年的任意壹個工作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逾期不再受理減免稅申請。(註:當年實際經營期不足6個月的,也應在正式生產經營年度內提出下壹年度減免稅申請。)
企業所得稅減免的會計分錄有哪些?
按照減免稅後實際應繳納的所得稅額進行扣繳申報。
在撤出時,
借方: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扣繳時,
借: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