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壹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註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壹定要參照執行,做到先算後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幹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5、村幹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幹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及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擴展資料]
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村級財務管理是村民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實踐證明,村級財務管理是否公開、公正、民主、透明,不僅直接關系壹個村的集體經濟發展,而且對於加強和改善農村基層幹群關系,有效推動村民自治,維護農村政治穩定,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壹、目前工作中村級財務管理仍主要存在幾個突出問題:壹是專業機構不健全。囿於各種主、客觀條件的制約,在很多地區村委會沒有按照有關財務制度規定設立健全的財務機構,有的地方連會計、出納也未分設,往往是由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從村委會成員中或非成員中指定壹人擔任村文書兼會計和出納,缺少應有的制約機制。二是帳目設置混亂。沒有健全的財務制度,經費開支隨意性大,記流水帳、打白條現象嚴重。三是財務人員業務素質差。缺乏基本的財務常識,未能履行好會計、出納應有的職責。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農業已經擺脫了指令性的計劃經濟,日趨走向市場化,它客觀上要求村民必須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確立自主、平等、民主、法制、科學、效益、創新等現代意識,在經濟上,成為成熟的市場經濟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