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要股東
大股東是指股份相對較大的股東,是指該股東相對於其他股東擁有最大的股份。控股股東必須是大股東,但大股東不壹定是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是指持股比例足以影響公司日常經營和重大決策的股東。控股股東又分為絕對控股(占比50%以上)和相對控股(50%以下但30%以上)。減持意見稿明確規定,控股股東(或第壹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壹致行動人,或者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預計在未來六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集中競價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單獨或者合並減持股份,可能達到或者超過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應當在首次減持前三個交易日提前通知上市公司並披露減持計劃。
第二,大股東的權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出席股東會,每壹股份有壹票表決權。股東大會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股東大會對公司合並、分立或者解散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股東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授權委托書,並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經營提出建議或質詢。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害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違法行為和侵害。
此前,華麗家族等部分上市公司曾因違規減持股份被交易所批評處罰。有券商表示,正是因為上市公司違規減持,才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上交所等監管部門出臺文件,規範和限制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股份,以保護中小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