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財務造假醜聞,美國安然不僅宣布破產,與其共同造假的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也瞬間倒閉。美國2002年頒布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規定,上市公司的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等首席執行官必須對公司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負責。壹旦財務報表被證明存在違規行為,他們將以證券欺詐罪被判處最高25年的監禁。犯有證券欺詐罪的個人和公司的最高罰款可分別達到500萬美元和2500萬美元。
相比較而言,中國的違規成本是否太低?造假者賺了幾百萬,但罰款只有幾十萬。違法成本低,但違法收益高。在這種制度下,會造成越來越多的負面激勵。
此外,欺詐在中國普遍存在,只有少數人受到懲罰
我勸妳不要買中小公司,也不要買創業板的個人公司。而是造假,解禁,套現。股東不應該把他們的錢給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