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令第73號——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新《辦法》***5章37條,主要對以下內容作了調整:
壹、明確了會計從業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
二、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免試規定。
三、簡化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領取和調轉登記程序。
四、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註冊登記制度。
五、引入了學分制繼續教育管理模式。
六、簡化了持證人員信息變更手續。
七、增加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遺失、毀損補發的規定。
八、建立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定期換證制度。
九、對在能力上已經達到或者超過會計從業資格要求,但因客觀原因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仍在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如何取得證書作了規定。
十、完善了持證人員相關法律責任。
財政部稱,新《辦法》除明確會計從業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外,還簡化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領取和調轉登記程序;取消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註冊登記制度;增加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遺失、毀損補發的規定;此外,還建立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定期換證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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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12月5日財政部部務會議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