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預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
《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及主要會計處理》(財會[2006]18號)的附錄,“預付款項”的會計處理規定,企業因購貨而預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到購貨款後,按應計入外購材料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支付的金額,貸記本科目。補足貨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付的金額,並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如果涉及到進項增值稅,也要相應處理。
2.預付款是指企業按照采購合同的規定,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預先向供應商支付的款項。在日常核算中,預付款項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入賬,如預付材料款、購貨款、必須先付後收回的農副產品預付款等。對於采購企業來說,預付款項是壹種流動資產。預付賬款壹般包括預付貨款和預付購貨訂金。施工企業預付款項主要包括預付工程款和預付材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