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非控制權益交易不屬於企業合並,不需要考慮同壹控制還是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分別確定其成本的情況,通常按照與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除企業合並外)確定成本相同的方法計量。即,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非控制權益,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的非控制權益,按照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通過非貨幣性資產文換取得的非控制權益,按照其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以及公允價值能否可靠計量,分別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通過債務重組取得的非控制權益,按照所取得股權的公允價值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為取得非控制權益而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計入取得成本,但是,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相關的手續費、傭金等費用不構成股權投資的成本。
二、商譽的確認和計量以及在合並財務報表中的處理
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在吸收合並的情況下,購買方為獲得被納買方的控制權益而支付的對價的公允價值以及計入合並成本的相關費用構成企業合並成本(今年修訂發布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要求將企業合並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確認為費用),企業合並成本超過購買方應享有被購買方在購買日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等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在其個別財務報表中形成商譽;如為控股合並,企業合並成本超過購買方應享有被購買方於購買日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等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在合並財務報表中確認為商譽。在購買非控制權益時,是否應當確認商譽以及如何計量商譽的價值在實務中存在不同的做法。
按照主體理論觀點,與非控制權益之間的交易視同與權益參與者之間的交易,即,母公司與其子公司其他股東之間的交易為股東之間的交易,母公司為購買非控制權益所發生的成本與其應享有子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等公允價值的差額,全部計入權益項目,而不確認商譽。然而從主體理論角度考慮,企業合並中應當確認全部的商譽而不僅僅是母公司商譽部分;按照母公司理論,購買非控制權益視為與外部各方的交易(即與第三方的交易),在合並財務報表中,因購買非控制權益而產生的購買成本與應享有交易日被投資企業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等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確認為商譽。從實務技術角度考慮,商譽是在企業合並中產生,購買非控制權益不屬於企業合並,故不應當產生商譽。在這種考慮下,與實務中對聯營或者合營企業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情況又會產生矛盾,即對聯營或合營企業投資時,當其初始投資成本超過應享投資日被投資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通常視為內含的商譽,並包含在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中,而購買非控制權益本身也是壹種購買行為,往往會產生購買成本超過應享有被投資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該部分差額也可視為商譽的組成部分。在不同的觀點下,實務中的會計處理也不同,主要區別在於是否確認商譽,而***同點是將確認或不確認商譽所產生的投資差額計入權益。
在采用不確認商譽的處理方法下,母公司購買非控制權益所產生的購買成本與應享有子公司可辨認凈資產份額的差額全部計入權益;在采用確認商譽的處理方法下,因購買非控制權益而產生的購買成本與應享有交易日(即購買非控制權益交易的日期)子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確認為商譽;同時,對於交易日的成本與自合並日或購買日(即取得子公司的日期)至交易日止計算的可辯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減去商譽後的部分調整權益。在交易日,如果交易成本小於應享有子公司在交易日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可與購買日產生的商譽壹並考慮,或沖減購買日產生的商譽,或者沖減商譽後尚有余額的直接計入合並利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