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書中解釋上述公式時,對重大錯報風險的解釋是,重大錯報風險是指審計前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所以我認為,這裏的重大錯報風險應該客觀確定。註冊會計師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雖然也是重大錯報風險,但性質不同。壹個是客觀事實,壹個是主觀判斷。
檢查風險是指某項確定存在錯報,該錯報單獨或與其他錯報共同具有重大意義,但註冊會計師未能發現該錯報的可能性。
根據模型,如果檢查風險等於1,那麽審計風險就等於重大錯報風險。也就是說,被審計單位出現重大錯報的可能性有多大?由於註冊會計師根本找不到這種錯報(對應的檢查風險為1),註冊會計師會出具不恰當審計意見,即發表無重大錯報的可能性與被審計單位本身相同。那麽就是說不需要註冊會計師了。
註冊會計師的最終目的和公眾是壹致的,就是降低審計風險,避免註冊會計師和公眾的雙輸。審計風險是註冊會計師所希望的,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所以采取的手段就是降低檢查風險。也就是說,在考慮成本和效率的情況下,原檢驗風險的最高值是1盡可能接近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