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級會計職稱申報評審用紙要求如下:
取得會計師資格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壹)獨立或擔任主要主編(排名前三),出版會計專業著作(含譯著)1篇以上(獨立撰寫不少於50000字);
(2)獨立或作為第壹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專業論文3篇以上,或獨立或作為第壹作者發表專業論文2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每篇不少於2000字);
(三)獨立撰寫三篇以上高水平財經分析報告,並得到市(廳)分管財經工作領導的批示及推廣交流(需有有效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