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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公司治理生態的構建與財務舞弊的防範

自美國安然事件和中國銀廣夏、麥科特事件以來,證券市場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誠信危機。人們不禁要問,為什麽財務造假和會計造假屢禁不止?到底哪裏出了問題?仔細分析,不難看出:壹方面是公司治理結構有問題;另壹方面,從公司外部提供代理服務的機構和專業人員,也就是為上市公司提供服務的投資銀行家、註冊會計師、內部管理人員*和會計師、律師,存在問題;換句話說,“ecologyofcorporategovernance”有問題。難怪安然醜聞爆發後,來自美國能源和貿易委員會的民主黨人約翰丁格爾發出了如下嚴厲的質問:“證券會怎麽樣?會計師協會做了什麽?投行做了什麽?財務分析師是做什麽的?人的投資常識是什麽?”可見,財務造假的存在告訴我們,在整個公司治理生態中,不是某壹個環節,而是公司治理生態的每壹個環節都有疑點。可以說,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已經不是壹個微觀經濟現象,已經逐漸蔓延到宏觀領域。既然整個公司治理生態都出了問題,應該采取什麽措施來有效防範財務造假?筆者想在下面討論壹下這個問題。

1.公司治理生態健康與財務舞弊的相關性

“公司治理生態”是以投資銀行家、註冊會計師、內部管理人員、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士組成的企業“知識”為基礎的。也就是說,這些市場的參與者對市場的概念應該是壹致的,對市場的好與壞的標準應該是壹致的,他們有壹套相互理解的術語和概念。在健康的公司治理生態下,各個環節都能各司其職,遵守各自的專業標準,保持各自的獨立性,相互制衡。這種情況下,財務造假的概率很小。相反,在不平衡或不健康的公司治理生態下,壹些企業管理者*為了達到粉飾公司經營業績的目的,無視會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授意、指使或強迫會計人員弄虛作假、編造利潤。壹些中介機構的從業人員,如註冊會計師、律師等,為了自己的利益,不顧自己的職業規則,與會計造假的公司管理層串通壹氣。比如為了達到股票上市的目的,公司管理層*和註冊會計師、律師、證券公司等等組成了壹條造假流水線,這些專業人士在造假上達到了高度的默契和配合。這說明這些專業人士組成的基於“知識* * *身份”的“專業知識”,並不是壹套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規則和觀念。這些專業人士的代理服務理念不是充當證券市場的守護者,而是勾結造假,從而引發公司治理生態危機,給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帶來重大經濟損失,嚴重擾亂資本市場經濟秩序。因此,在不平衡或不健康的公司治理生態下,財務造假的概率很高。

2.控制“公司治理生態”失衡、防範財務舞弊的對策研究。

從中國證券市場現狀來看,公司治理生態失衡的公司不只是個別現象。要有效治理公司治理生態危機,防止財務舞弊的發生,必須采取以下措施:

2.1建立完整的組織架構,形成良好的制約機制。

為了使證券市場正常有序地運行,證券市場需要建立壹個完整的組織結構。這種組織結構包括資本市場的主要參與者(投資者和發行者)、服務機構(包括證券公司、投資銀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評估機構、新聞媒體等。)、市場組織和自律機構(包括證券交易所、證券業協會)、監管機構(包括證監會、司法機關、執法機關、財政部、人民銀行等)。).組織成立後,要明確他們的關系和角色定位,讓他們既有專業分工,又能相互制衡,這樣的組織架構才能保持良好的制約機制,制約財務造假。

2.2加強對證券市場的監管

2.2.1加強證券市場自律監管。證券市場的自律監管主要是指對證券交易所的監管,證券交易所是自律組織,承擔著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市場規範的監管職能。目前,證券交易所應重點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進行監管,確保上市公司披露的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2.2.2加強監管機構的監管。監管機構的監管主要是指證監會和司法、執行機關、財政部等相關政府部門的監管。加強對監管機構的監管,必須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

①證監會的立場要明確。目前應該明確證監會的正確定位。證監會的定位應該是成為證券市場真正的監管者,而不是所有者,因為它不是上市公司的主管單位,也不是國有股的所有者代表。目前,我國已明確規定由各級政府行使國有資產(股份)所有權,從而解決了國有產權缺位的問題。這樣的定位將使證監會遠離站在國家壹邊的嫌疑,保持自身的獨立性,從而真正履行監管職能。為了有效地履行其監管職能,證監會還需要許多其他機構在監管方面的合作和支持。

(2)政府部門要加大對財務造假的懲罰力度,提高造假成本。由於我國證券法民事責任的缺失,實踐中壹般采用行政處罰的方式解決相關違法行為,而對受損害的投資者不予賠償。在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方面,處罰力度也不足。截至目前,違反相關規定騙上市,甚至上市後繼續造假欺騙投資者的上市公司已被多次曝光,但並未全部嚴格按照《證券法》中有關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從註冊會計師行業的違規和處罰情況來看,迄今為止,對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處罰僅限於行政處罰,沒有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對因參與欺詐或重大失職而遭受損失的投資者進行民事賠償。從以上可以看出,證券行業屢禁不止,與政府部門查處不力、造假成本低不無關系。政府監管部門應加大對欺詐行為的查處力度,提高欺詐成本,嚴格執法,這樣才能起到震懾作用,遏制金融欺詐行為。我們可以從美國南方保健公司的財務欺詐案中吸取教訓。在美國,安然、世通等金融詐騙案也催生了旨在打擊企業犯罪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該法案規定,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或行使類似權力的公司人員應對書面提交的年度或季度報表進行認證,以確保財務報表真實、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該法案規定,如果任何人在其證書中知道他所認證的定期報告不符合該法案的規定,他將被處以最高654.38+0萬美元的罰款或最高654.38+0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如果該行為是故意的,將被處以最高500萬美元的罰款或最高20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本條例草案的嚴厲懲罰足以阻嚇違法者。在法案頒布壹周年之際,我們找到了第壹個目標——南方保健公司。2002年8月,南方醫療保健公司的首席執行官RichardM Scrushy和首席財務官WilliamT Owens根據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的要求,宣誓他們在2002年第二季度提交給SEC的財務信息是真實可靠的。宣誓後,歐文斯睡不著覺,迫於詐騙曝光的壓力。

2.3完善註冊會計師行業監管體系

從美國和中國的重大舞弊醜聞來看,註冊會計師缺乏獨立性和與假公司勾結是財務舞弊案件的壹大特點。因此,理順註冊會計師行業的管理體制,加強行業監管勢在必行。安然事件後,美國對註冊會計師審計進行了重大改革,主要集中在如何改革審計的獨立性上。2002年7月24日,美國參眾兩院通過了《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規定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業務和咨詢業務要分開,會計師事務所要定期更換審計客戶的合夥人。要求建立壹個獨立的會計監督組織來取代原來的監督組織POB,從而改變會計行業過於依賴自律監督的局面。

我國《註冊會計師法》第五條規定,“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依法對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協會進行監督和指導。”因此,政府對註冊會計師行業的監管力量並不缺乏,但存在職能不清、多頭監管、資源浪費等問題。例如,長期以來,中註協是壹個半官方、半自律的組織,發揮著“雙重”作用,即作為金融領域的事業單位,行使法律規定的職權,作為社會團體,行使法律賦予的部分自律管理職權。事實上,作為自律組織,協會的自律機制沒有建立起來,作用沒有發揮出來。當前,當務之急是理順協會、財政部、證監會等部門在註冊會計師行業監管中的職能和分工,建立分工合理、綜合配套的監管體系。具體來說,(1)應該加強註冊會計師的法律規範。應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註冊會計師的民事責任,確立民事責任在註冊會計師法律責任中的主體地位。(2)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的作用。行業協會具有行政機關所不具備的優勢,如專業人才優勢、持續監督優勢、信息對稱優勢等。為了實現行業自律的目標,各級註冊會計師協會應建立和完善自律管理機構,實行同行評議等監督制度。(3)科學界定政府各部門參與監管的領域和方式,將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有機結合,確保職責明確、工作協調、避免重疊。

2.4加強精神生態建設

上面說的公司治理生態,主要是指為公司提供外部服務的專業人士的“責任生態”。事實上,公司治理生態還包括由政治、商業、社會和文化因素形成的更大的“生態”。我們可以把這個更大的生態分為兩部分,即精神生態和社會生態。上面討論的為公司提供外部服務的專業人士的責任生態,應該屬於社會生態的範疇。談到社會生態的失衡,人們總是將其歸結為制度安排上的缺陷。比如證券市場壹旦出現欺詐違法行為,人們認為主要是法律法規不完善造成的。為了彌補制度上的不足,借鑒了國外的許多相關法律法規,但效果仍不盡如人意,仍引發了諸多問題。眾所周知,雖然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的法律規範,但不能移植法律規範背後的那些概念。如果人的意識和觀念落後於制度,那麽再好的制度也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因此,在加強社會生態建設的同時,不能忽視精神生態建設。精神生態是指精神領域各種要素之間的平衡,即人的思想、情操、氣質、文化等精神發展脈絡之間的平衡,這種平衡是以協調發展為基礎的。在健康的精神生態環境中,人們追求健康的心理活動、道德生活和人生信念,可以避免不道德行為的發生。社會生態和精神生態在壹個* * *生命體中,兩者之間可以形成互補關系。根據兩者之間的* * *原理,在實踐中,當前社會生態(此處僅指為公司提供外部服務的專業人員的責任生態)的重點應該是結合中國實際,建立健全中國證券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監管,遏制財務造假的發生。與社會生態建設相適應,公司治理中精神生態建設的重點應該是誠信教育。如果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和監管者不講誠信,制度安排就會蒼白無力。只有通過誠信教育,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和監管者才能樹立職業道德。誠信教育應該是全方位的。不僅註冊會計師需要誠信教育,律師、證券分析師、投資銀行、信用評級機構、證券市場參與者、政府官員、監管機構和新聞媒體等證券市場監管者也需要誠信教育。只有實現兩種生態之間的* * *互補,公司治理的大“生態”才能處於健康平衡的狀態。

此外,上市公司還應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董事會和監事會各自的職責,形成制衡機制,引入獨立董事制度,加強對公司財務的監督。公司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防止欺詐和做假賬。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公司治理生態的狀況將得到明顯改善,防止財務舞弊的約束機制將真正建立起來,從而杜絕財務舞弊。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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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張燕。中美註冊會計師舞弊及監管機制的比較研究[J].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