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回來後,我到市農業局了解了我市農業、農村、農民的情況,並和市管站的歐琦站長聊了聊當前我市新農村建設的情況。雖然農業前景不被大家看好,包括農業局的工作人員,但作為農大的學生,我誌存高遠,熱血沸騰,發誓要為三農事業奉獻壹生。在我的真誠要求下,歐洲站長和局領導接受了我這個只有大二的特別實習生。
報告壹
審計工作
為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配合2006年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維護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農業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關於做好村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12號), 《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農業廳、監察廳、國務院糾風辦關於開展村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通知》(閩政辦發〔2006〕6556號)《開展村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方案>:通知(南村辦發〔2006〕2號)、市委組織部、民政局、 我市農業局、監察局聯合制定了《村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方案》(*農〔2006〕29號),對我市村幹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進行了安排和部署。
全市有19個鄉、鎮、街道,有140個行政村。書面審計結果顯示,違規違紀使用村財物的只有兩個村,違規金額為7.96萬元。違紀的內容是超標準發放工資。其他審計都是老生常談,無關緊要的問題。
但後來有審計組領導來城管站說,他審計的某村主幹用公款給分管鄉鎮、市領導送禮,工資超標約×××萬元等。,又被他強勸補了錢,最後免於刑事調查。
和往常壹樣,這項審計工作實際上是壹場“權、錢、人情”的運動。這些網絡相互交織,環環相扣。這樣的審計能產生什麽樣的結果?大家互相保護,互惠互利,壹榮俱榮壹損俱損。
1.村級債權債務審計發現的問題
1.1未建立任期目標責任制;
1.2未制定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1.3基本沒有執行年度預決算制度;
1.4無效債權比例較大,債權不僅難以收回,反而有較大增加;
1.5償債能力差;
1.6沒有建立資產管理體系;
1.7報銷不及時;
1.8白條到倉;
1.9工程竣工,支付工程款時未附工程驗收單和結算單;
1.10多付了工程款。(事實上,多付的大部分都進了村裏行李箱的口袋。)
1.11現金存量過大;原因是欠銀行貸款,怕存款被銀行扣,不敢用銀行存款賬戶。
1.12入賬的支出憑證不規範;審計發現,部分村對可以取得合法收據的支出項目不使用合法收據。
1.13財務披露不規範,只是壹般性披露;(“太明確了,對村兩委不好。此外,它太復雜了,村民們無法理解”,壹名村幹部坦言)
1.14超標準發放工資,超標準報費;(反正我自己發工資,沒辦法。他們還善於鼓吹知識和裝腔作勢。)
1.15未實行“零招待”;(其實不可能所有的村都實行“零招待”,這是中國政治的失敗。)
1.16非出納人員幹預現金收付;(村級事務過於平民化,不夠嚴謹)
1.17村監督組對財務監督不到位,“三本壹賬”使用不規範;
(農民素質低?大多數村幹部也不例外,因為他們幾乎都是農民。因此,村級財務的管理和各種運作能力都存在很大缺陷。這是受我國目前的生產力限制的。)
2.工作中的問題
2.1這次是村、鎮、街道自己審計,但大部分是管理站審計,兼任村會計的管理幹部也參與兼職村審計。這違背了實施方案的初衷,也違反了《福建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條例》的規定,影響了審計工作的質量和審計進度。采取鄉鎮街道自查也是無奈之舉。農業部門缺乏專項審計資金。《福建省村集體債務管理條例》明確取消審計費,審計經費列入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經費,由同級財政安排。我市從未下過審計專項資金,市農業局多次反映需要下撥資金,猶如泥牛入海,杳無音信。由於資金問題,會議沒有召開。鄉鎮和街道的審計組成員應該已經被召集到城市進行培訓和安排。因為沒有經費,連審計組長的會議都沒有,卻由管理幹部傳達,顯然力度不夠。導致壹些鄉鎮、街道認為農村集體財務審計是管理站的事,抽調的非管理人員在各種借口下無法始終如壹地參與審計,也因為沒有參加培訓不知道從哪裏開始審計。因此,如果沒有審計經費,農村審計工作將難以正常開展。究其根本原因,在於市委、市政府對審計基礎工作、三農問題、新農村建設重視不夠。
2.2名義上有市委組織部、農業局、監察局、民政局四個部門配合審計,實際上只有農業局在單獨操作。這嚴重影響了審計工作,削弱了審計的力度,在壹定程度上使這項審計工作流於形式。
2.3沒有人關註審計結果,這也是審計工作中的壹個難點。之前審計的問題沒有重點關註改進、檢查和落實。這次審計還是發現了同樣的問題。給人的感覺是審計可有可無,就算有問題又能怎麽樣?失去了審計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3.改進建議
3.1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改進建議。
(1)審計經費由市財政安排,列入年度預算,保證農村審計正常進行;在保證經費的前提下,今後審計將采取本市甚至周邊縣市的鄉鎮、街道管理幹部,實行異地審計,防止腐敗;
(2)在審計過程中,各部門必須履行各自的職責。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由組織部門牽頭,民政、農業、監察等部門共同進行監督整改,並向全市公布,尋求輿論監督。
3.2針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以下整改意見。
(壹)換屆後,新班子制定任期目標責任制,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市委組織部、民政局、農業局、監察局備案。
(2)制定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報鄉、鎮、街道會計服務中心備案。
(三)村級財產實行年度預決算制度。年初預算、年終決算和年終收入分配方案,應當經人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批準,同時報會計服務中心備案。
(4)無效債權比例大,債權不僅難以收回,而且存在大量增加的問題:
對債權進行壹次徹底的清查,對那些已經竣工交付但未結清的死戶、政策性貸款、村組所欠債務、施工隊貸款等債權提出核銷方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進行債權核銷,並送會計服務中心進行核銷。成立債務清理小組,向有償付能力的家庭追債。那些拒絕償還貸款的人訴諸法律;對暫時有困難、壹時無力償還的欠費戶,制定還款計劃,限期歸還。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借款,必須嚴格按照《福建省村集體財務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執行。
⑸還款能力差:
首先可以利用今年村級債務清查的結果進行債務清查。逐壹檢查,區別對待。對於壹些臨時性的債務,要及時和對方算賬;糾正會計處理錯誤的債務。通過這些方法,可以核銷壹些虛擬債務;
二是積極與債權人協商,請求部分債務減免;
第三,開源節流,增強償債能力;
第四,國家出臺政策化解村級債務。
(6)未建立資產管理制度:建立資產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7)村級報賬員應根據會計服務中心的規定及時報賬。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報銷的,應提前向會計服務中心報告,盡快消除影響及時報銷的因素。
(8)對到達倉庫的借據進行徹底清查,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符合規定的費用只是手續不全的收據,手續完備後允許入賬;費用不符合規定的,責令當事人限期退還資金。逾期不退的,通過行政、紀律甚至法律手段追回。
(9)無工程驗收單、結算單支付工程款:合同簽訂後,項目將合同、預算送會計服務中心。竣工後,結算付款必須附有驗收證書和報表。這個問題是村裏代理會計查的。如無驗收單和對賬單,代理會計應拒絕入賬,並責成相關人員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入賬。代理會計把關不嚴,將無驗收單、結算單的工程負付款憑證入賬,將追究會計責任。
⑽多付工程款:責成經理及相關責任人限期追回多付的工程款。無法追回的,由管理人和相關責任人承擔。並公示交款理由,在權力和輿論壓力下堅決追款。
⑾欠款村應主動與銀行協商還款事宜,取得銀行的信任和理解,並取得銀行“放棄賬戶直接扣款方式”的書面承諾。利用銀行存款賬戶,防止現金存量過大,防範不必要的風險。
⑿記錄非法支出票據問題:對於能夠取得合法票據的支出項目,必須向對方索要合法票據。杜絕可以取得合法收據,用不合法收據記賬的現象。如果以後發現,開具非法定收據的收款人金額,按照法定收據上的應納稅額扣除備查。納稅後需要罰款的,由經理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承擔。
[13]財務披露必須按照規範化的要求進行,做到詳細、真實、及時。
[14]對於某村兩委工資超標的問題,應責成兩委幹部全額退回超出部分,並給予適當處分作為處分。報刊費過高問題:保證黨報黨刊訂閱後,在限額內適當訂閱壹些必要的報刊。嚴禁超標準訂閱黨報黨刊以外的報刊。已超標的村,按農民負擔監督管理中的有關規定報定額制度。
⒂非出納人員插手現金收付:嚴格按照《邵武市村集體收款管理規定》控制村集體收款收據。出納必須對收據負全責,壹般不得將收據交給他人。因工作需要確需由他人收款的,收款人必須在收款業務結束後十日內與出納結算。代理人不得擅自支付收到的款項;出納應及時向收款人報告。逾期不報的,追究收款人和出納的責任。
[14]村務監督:培訓村務監督小組成員,市裏負責培訓組長,鄉鎮、街道負責培訓成員。但是,這不是長久之計,上策是提高我們團隊的整體素質;按規範使用村務監督小組的“三本”和“農業承包合同管理臺賬”,未啟用的應立即啟用。
報告二
去鄉下
第壹次以所謂“幹部”的身份回農村和農民,感覺很特別,很新鮮。我從來沒有受到過這樣的優待,以至於我感到渾身不舒服。
我們壹行來到龍鬥村調解壹起合同糾紛。這次旅行讓我對農村有了如下的了解:
第壹,我在局裏接到村民B的上訪,聽了他片面的話,覺得他很有道理。我在龍鬥村聽了村長A等人的話,也覺得有道理。其實大家對土地承包的各種法律法規並不了解。仔細分析,這就要求農業工作者自身素質強,能夠辨別真偽,根據經驗做出更合理的處理意見。
其次,聽了村委會講他們的日常工作,深感工作量非常大,難度也不小。尤其是在執行各種文件時,“字面上容易區分,實際上很難判斷。”他們只能憑借自己的低素質對文件進行非常有限的解讀,從細節上落實。其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們比那些制定文件的人更有能力,或者說其實他們對基層執行者的素質要求更高。現實中,基層隊伍素質之差,實在令人擔憂!如此強大的赤字對農村社會的發展是壹個沈重的打擊。
第三,農民素質普遍較低,官民矛盾激烈。該村雖號稱“百萬村”,卻是全市農村的典範。“在壹次討論山地使用費的村民代表會議上,村幹部就是否將原來的80元/畝提高到現在的400~500元/畝征求村民意見。結果60名代表中,只有11人舉手贊成。會後,村民們說出了否決的理由:收的錢多了會被妳們村幹部打敗的!”龍鬥村會計兼辦事員吳XX說:“就這樣,村裏去年的財富收入無形中損失了壹百多萬!我們很無奈,只能看著。”
政府報告總喜歡寫“幹群關系明顯改善,基層黨委政府在群眾中的威信提高。”扯淡,黨政領導只看自己照顧過的壹部分人,更多的平民百姓還是得不到多少優待。根據對當地幹部的最新考核,縣局級幹部的合格率只有4%。局級合格7%,省部級合格15%,綜合很多數據,官員合格率不到20%。社會信任率之低,已經到了駭人聽聞的地步。政府和人民之間已經有了不可逾越的鴻溝。就算妳是農民,半個官員,妳也很難在別人眼裏說清楚。因為在中國,當官是壹種權力,壹種待遇,壹種地位和威望。其具體體現就是既要在職權範圍內辦事,又要運權管人,把“官”理解為“管”,“官”的歷史沈澱了太厚的“汙垢”,農民心態不易平衡。而且村幹部的權利確實可以帶來不少“灰色收入”,因為他們手握林權、土地流轉權等誘人的“金條”。或許有那麽壹兩次,老實的村幹部能抵擋住包工頭“糖衣炮彈”的誘惑,但真正能長期守住的又有幾個?
“灰色收入”增加了壹些意誌不堅定的幹部的收入,實質上卻是在侵蝕、吞噬他們,使他們變黑、變質、腐爛!
雖然農村的民主建設比較健全,民主監督和權力行使的制約機制還相當落後,但實際上是比較表面的。農民思想狹隘,目光短淺,不懂得真正行使民主權利。
第四,腐朽的“官場文化”損害了農民的利益。我國壹直存在著這樣壹種畸形扭曲的“官場潛規則”:下屬不對自己的工作負責,卻要對上級負責;上級提拔下級,不是看他的成績,而是看下級如何對待自己。所以,即使政府明確實行“零招待”制度,大幹村的幹部為了討好上級,也得頂風作案,為我們擺壹頓豐盛的午餐。作為當事人,或者說是旁觀者,我很無奈:國家的財富,集體的財產,就這麽被幾個村裏的後備箱輕易揮霍掉了!
總之,目前我們身邊的三農工作還做得不夠好,農民兄弟還在“相對貧困”的處境中掙紮。他們很難靠自己有所作為。因為最根本的生產力非常落後,嚴重限制了他們的活動和各種關系的發展。因此,黨和各級人民政府應大力倡導“三農”以外的力量,推動“三農”快速發展。最重要的是落實到實踐中,要順應農民的意願,依靠群眾的力量,從實際出發,對農業、農村、農民做出合理的發展規劃和安排。
從這次實習中,我認識到我們學習和實習的真正目的是把在大學裏學到的東西和更多的實踐結合起來,用實踐檢驗真理,讓壹個本科生有很強的處理基礎實踐的能力和系統的專業知識。事實上,我們在課堂上學到的東西真的很少用在實踐中。大學最重要最實際的是“學會如何做人”,其次是積累學習的基礎能力。
實習日期:2006年7月10日-2006年8月24日。
實習生:蔡林霖,江西農業大學經貿學院農林經濟管理專業。
實習單位:福建省福建省經濟管理站福建省減輕農民負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