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營業務成本,屬於損益類科目,是結轉已銷售房產(開發產品)的成本,月末應無余額。
主營業務成本是指公司生產和銷售與主營業務有關的產品或服務所必須投入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工資)和固定資產折舊等。“主營業務成本” 用於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或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成本。“主營業務成本”賬戶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期末,應將本賬戶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結轉後本賬戶應無余額。
開發成本是指構成房地產商品售出條件的全部投入及包括分攤的配套設施費、環境綠化費和外管網等全部費用。
會計核算
1、本科目核算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土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的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企業對出租房進行裝飾及增補室內設施而發生的出租房工程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出租開發產品經營業務中發生的按月計提的出租開發產品攤銷等,可直接計入“其他業務成本”科目,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企業為進行資金的籌集等理財活動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以及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應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在本科目核算。
2、企業在土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的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築安裝工程費、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用等。企業發生的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和建築安裝工程費等,屬於直接費用,直接計入本科目(有關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項目中);應由開發產品成本負擔的間接費用,應先在“開發間接費用”科目進行歸集,月末,再按壹定的分配標準分配計入有關的開發產品成本。
3、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經營特點,選擇本企業的成本核算對象、成本項目和成本核算方法。本科目應按開發成本的種類,如“土地開發”、“房屋開發”、“配套設施開發”和“代建工程開發”等設置明細賬,並在明細賬下,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