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礎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本專業(指勘察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見附件1,下同)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查、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見附件1,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1年。
2.基礎考試合格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4年;
(3)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5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工作滿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