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現資產會計分錄怎麽做
辦理商業票據的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業務的款項,相關分錄如下:
借:貼現資產——商業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
貸:吸收存款——貼現申請人戶
貼現資產——利息調整
借:貼現資產——利息調整
貸:利息收入
貼現到期應編制的會計分錄:
借:吸收存款——付款人戶(或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貼現資產——商業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
借:貼現資產——利息調整(或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利息收入
貼現資產核算什麽內容
貼現資產科目核算企業(銀行)辦理商業票據的貼現、轉貼現等業務所融出的資金。企業(銀行)買入的即期外幣票據,也通過本科目核算,可按貼現類別和貼現申請人進行明細核算。商業銀行通過“貼現資產”科目核算辦理商業票據的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業務的款項。
貼現資產借方余額反映什麽
貼現資產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貼現資產”會計科目,屬於資產類的科目,該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辦理的貼現、轉貼現等業務融出的資金。
票據貼現業務
票據貼現是指票據收款人或持有人在票據到期前,為獲得資金而向銀行貼付壹定的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的票據行為。目前,商業銀行辦理貼現業務的票據主要是商業匯票。商業匯票按承兌人的不同可以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商業匯票壹律記名,允許背書轉讓,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嚴格地講,票據貼現業務屬於貸款的壹種,但貼現與壹般貸款相比,既有***同點又有不同點。兩者的***同點主要是:它們都是銀行的資產業務,都是借款人的融資方式,銀行都要計收利息。兩者的不同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資金投放的對象不同。貼現貸款以持票人(債權人)為放款對象,壹般貸款以借款人(債務人)為放款對象。
2、體現的信用關系不同。貼現貸款體現的是銀行與持票人、出票人、承兌人及背書人之間的信用關系,壹般貸款體現的是銀行與借款人、擔保人之間的信用關系。
3、計息的時間不同。貼現貸款在放款時就扣收利息,壹般貸款則是在貸款到期時(或定期)計收利息。
4、放款期限不同。貼現貸款通常為短期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壹般貸款則分為短期貸款和中長期貸款。
5、資金的流動性不同。貼現貸款可以通過再貼現和轉貼現提前收回資金,壹般貸款只有到期才可能收回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