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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證的行使

1,選ABC,解析:重置成本是指現在重新購買同樣的資產或者重新制造同樣的產品所需要的全部成本。

重置成本是指企業為重新獲得與其功能相同或相當的資產所需要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重置成本是當期成本,與資產取得時的原始成本壹致。之後,由於價格變化,可能需要以或多或少的交換價格獲得相同的資產或其等價物。因此,重置成本代表當時獲得相同資產或其等價物所需的交換價格。這個交換價格應該是從企業的資產或勞務市場上獲得的成本價,而不是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通常出售其資產或勞務的市場上的銷售價格。

成本法也就是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資產繼續使用的前提下,從更新或重置資產的預計當期成本中減去應計損失的方法。

重置成本法是選擇壹個價格指數,如CPI,將購買當年的資產價值換算成現值,或者更好的是,分別調整每項資產,以反映每項資產的真實當前重置成本,從而同時反映通貨膨脹和過時折舊。重置成本法最大的不足是忽略了組織資本。根據重置成本評估,無論每項資產的重置成本多麽完美,這樣壹個額外的協調價值都會被忽略。

重置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類似資產需要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負債應當按照現在償還債務需要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重置成本分為修復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

1.重置成本是指以與評估對象相同的材料、建築或制造標準、設計、規格和技術,購建與評估對象價格水平相同的全新資產所發生的費用。

2.重置成本是指采用新材料、現代建築或制造標準、新設計、新規格、新技術,在現行價格水平上購建與估價對象具有相同功能的全新資產的成本。

重置成本計量下,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類似資產需要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負債應當按照現在償還債務需要支付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

2.BCD分析:A不是收入,是營業外收入。* * * * *,收入的定義及其確認條件。

(壹)收入的定義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增加所有者權益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根據收入的定義,收入具有以下特征:1。收入是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日常活動,是指企業為完成經營目標而從事的經常性活動和相關活動。例如,工業企業制造和銷售產品,商業企業銷售商品,保險公司簽發保險單,咨詢公司提供咨詢服務,軟件公司為客戶開發軟件,安裝公司提供安裝服務,商業銀行向國外貸款,租賃公司租賃資產,這些都屬於企業的日常活動。明確界定日常活動的目的是為了區分收入和利潤,因為企業非日常活動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不能確認為收入,而應計入利潤。

2.收入是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收入應該導致經濟利益的流入,從而導致資產的增加。比如,企業銷售商品,應當收到現金或者未來有權利收到現金,說明該交易符合收入的定義。但在實踐中,經濟利益的流入有時是由所有者投入資本的增加引起的。所有者投入資本的增加不應確認為收入,而應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

3.收入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的增加。

與收入相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應當導致所有者權益的增加,而不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經濟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義,不應確認為收入。例如,雖然企業向銀行借款,也導致了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入,但這種流入並沒有導致所有者權益的增加,而是使企業承擔了壹項流動義務。企業不應將因借款而增加的經濟利益確認為收入,而應確認壹項負債。

(二)收入確認的條件企業的收入來源多種多樣,不同收入來源的特點不同,收入確認的條件也往往不同,如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讓渡資產使用權等。壹般來說,收入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導致企業資產增加或負債減少,經濟利益的流入能夠可靠地計量時才能確認。即收入的確認至少應滿足以下條件:壹是與收入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二是經濟利益流入企業的結果會導致企業資產增加或負債減少;第三,經濟利益的流入能夠可靠地計量。

3.錯誤。分析:“利潤分配”是壹個所有者權益賬戶,用於核算企業歷年凈利潤或虧損彌補的分配情況以及分配凈利潤(或虧損彌補)後的余額。其主要目的是調整“本年利潤”科目。

“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核算年末累計未分配利潤或累計未彌補虧損。年度終了,企業將全年實現的凈利潤(或虧損)從“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如果是凈利潤,則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如果是虧損,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同時,將“利潤分配”科目其他明細科目的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貸記“利潤分配”科目所屬的“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提取職工獎勵和福利”。借記“利潤分配-其他轉增”明細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年終結轉後,“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貸方余額為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如果為借方余額,則為企業累計未彌補虧損。“利潤分配”其他明細科目年末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