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從業資格:
初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屬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俗稱職稱考試),參考人員必須是會計從業人員,所以需要提供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必備證書。沒有這個證書,就不允許人們從事會計工作,也不能成為會計。
沒有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需要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試報名條件:
(壹)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具備壹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
(四)熱愛會計工作,秉公辦事。
因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職務侵占以及其他與會計職責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由財政部統壹制定並公布。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免試條件和科目,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專業學歷(或學位),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5級)。這裏說的會計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註冊會計師專業化、審計學、財務管理、財務管理。
申請會計從業資格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由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中央主管部門授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每年舉行兩次,上半年壹次,所有考試科目需要在壹年內通過。具體報名和考試事宜,請關註當地財政機關公告,也可以直接咨詢。
學歷證書遺失,需向原發證學校申請簽發學歷證書,在確認被證明人學歷方面與學歷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2)助理會計師
(1)取得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證》,大學畢業,從事會計工作壹年以上;大專畢業,在會計崗位工作兩年以上;中專(高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
(2)掌握財務會計的壹般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了解與本業務相關的管理知識。
(4)熟悉有關會計原則、政策法規、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並能貫徹執行。能夠承擔某方面的主要會計工作,並較好地完成任務。
妳可以申請復審
(3)會計師
壹、報名條件:
(1),具有會計從業資格,持有北京市或國務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及駐京部隊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5.獲得博士學位。
(3)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初級資格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4)、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總年限,其截止日期為申請當年年底。
(四)註冊會計師
1.註意每年4月份在區級財政局報名考試,9月中旬考試,12月中旬出成績。
2.註冊會計師考試其實就是壹個資格考試。以百分制通過考試。壹般情況下,60分為合格分數線,不限制人數和比例。我國《註冊會計師法》規定,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根據規定,考試合格者將獲得由全國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統壹印制的通用資格證書,並可申請加入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完成後續教育,成績長期有效;否則其通用資質分數僅在取得通用資質證書後5年內有效。單科考試合格者,授予註冊會計師全國考試委員會統壹印制的單科合格證書,單科合格證書的有效期也是5年,即考生在取得單科合格證書後,連續四次考試合格的科目免試。連續五次考試,取得單科全部合格成績者,可憑單科全部有效合格證書向省考委申請換發全科合格證書。考試時,允許報考單科,五科全部通過即合格。
3.註冊會計師考試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
(壹)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具有會計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能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已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壹)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五年的;
(二)因註冊會計師證書被吊銷,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五年的。
(3)上壹年度參加註冊會計師考試,因作弊被暫停資格,或者被終身禁止參加註冊會計師行業組織的各類考試的人員。
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可申請免試部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