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行屬地原則。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負責所屬農場、公司等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
在京中央單位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分別委托給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鐵道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分別委托給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後勤部、鐵道部。
註冊條件
(壹)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初級報名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之壹:
1,堅持原則,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有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專學歷,從事會計工作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獲得博士學位。
(3)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初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者,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4)報名條件中規定的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總年限,截止時間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