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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資屬於固定資產嗎

固定資產,可獨立使用。

工程物資,建造工程用的材料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

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壹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工程物資是指用於固定資產建造的建築材料(如鋼材、水泥、玻璃等),企業(民用航空運輸)的高價周轉件(例如飛機的引擎)等。

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不屬於固定資產,它屬於壹種投資行為。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包括單項資產和處置組,處置組是指作為整體出售或其他方式壹並處置的壹組資產。 

壹、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非流動資產應當劃分為持有待售:  

(1)企業已經就處置該非流動資產作出決議;  

(2)企業已經與受讓方簽訂了不可撤銷的轉讓協議;  

(3)該項轉讓將在壹年內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條件的無形資產等其他非流動資產,比照上述原則處理,此處所指其他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遞延所得稅資產、《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範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和生物資產、保險合同中產生的合同權利。 

二、固定資產的特征:

(1)固定資產的價值壹般比較大,使用時間比較長,能長期地、重復地參加生產過程。

(2)在生產過程中雖然發生磨損,但是並不改變其本身的實物形態,而是根據其磨損程度,逐步地將其價值轉移到產品中去,其價值轉移部分回收後形成折舊基金。

三、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

(1)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法律依據

《固定資產管理與核算規定》

第二條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的房產、建築物、器械、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元以上,並且使用限超過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第十五條 購置的不需要經過建造過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包裝費、安裝成本、稅金等作為入賬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