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的下列費用,視同長期待攤費用,按規定分期攤銷,準予扣除。
1.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造支出,應當按照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壽命分期攤銷。
2.租入的固定資產的改造費用,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分期攤銷。
3.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應當按照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分期攤銷。
說明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達到固定資產取得時計稅基礎的50%以上;
(2)修理後,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延長2年以上。
4.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費用,應當自費用發生當月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少於3年。
【例1】企業自行對租賃的發電設備進行大修理,經核算大修理支出2.4萬元,修理間隔4年。條目如下所示:
借:長期待攤費用──大修24,000。
貸款:銀行存款24000元。
【例2】上述大修理費用按修理間隔4年平均攤銷,每月攤銷500元。條目如下所示:
借方:管理費500
貸:長期待攤費用——大修理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