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年度財務報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
財務賬本屬於涉稅資料中的主要會計檔案,應當保存30年,其他輔助會計資料如納稅申報表等涉稅資料的最低保管期應為10年。月度、季度、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以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保存年限為10年。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以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則永久保存。其中,固定資產卡片的保存年限為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5年。
不得銷毀:對於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會計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會計憑證不得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