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在計算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時,會計分錄為借款稅金及附加,借款為應納稅款——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意味著企業的稅金及附加增加了相應的金額,企業所欠稅款也增加了相應的金額。
2.企業實際繳納土地使用稅時,會計分錄為應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通過借入應納稅款,借入銀行存款,意味著企業用銀行存款繳納了相應的稅款,應納稅款減少,銀行存款也相應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