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執行在審計中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註冊會計師在計劃審計時可以根據實際執行的重要性決定哪些類型的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需要進壹步的審計程序(選項B),即通常選擇金額超過實際執行重要性的財務報表項目,因為這些財務報表項目可能導致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2)利用實際實施的重要性來確定進壹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表和範圍。例如,在實施實質性分析程序時,記錄金額與註冊會計師確定的預期值之間的可接受差異通常不超過實際實施的重要性(選項a);註冊會計師在使用審計抽樣實施細節測試時,可以將可容忍錯報的金額設定為等於或低於實際實施的重要性(選項C)。選項d,整體使用財務報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