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記賬憑證的做法如下:
會計憑證做賬: (1)原始憑證名稱, (2) 填制名稱的日期和編號, (3) 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 (4)對外憑證要有接收憑證單位的名稱; (5) 經濟業務的內容摘要; (6) 經濟業務所設計的數量、計量單位、單價和金額; (7) 經辦業務部門或人員的簽字。會計憑證是指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者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是登記賬簿的依據.
每個企業都必須按壹定的程序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進行賬簿登記,如實反映企業的經濟業務。《會計法》對會計憑證的種類、取得、審核、更正等內容進行了規定
分類。
按編制程序和用途分類,會計憑證按其編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前者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最初發生之時即行填制的原始書面證明,如銷貨發票、款項收據等。後者又稱記賬憑單,是以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按照經濟業務的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
它是登入賬簿的直接依據,常用的記賬憑證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等。
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用來確定經濟業務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和金額而填制的,作為登記賬簿直接依據的會計憑證。在前面的章節中曾指出,在登記賬簿之前,應按實際發生經濟業務的內容編制會計分錄,然後據以登記賬簿在實際工作中,會計分錄是通過填制記賬憑證來完成的。
做憑證時應註意的幾點:
除了需要對原始憑證進行復審外,還應註意審核以下幾點: 1.內容是否真實。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是否齊全、內容是否合法,記賬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與所附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相符。2.項目是否齊全。記賬憑證各項目的填寫是否產全,如日期、憑證編號、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及有關人員簽章等。
3.科目是否正確。記賬憑證的應借、應貸會計科目是否正確,賬戶對應關系是否清晰,所使用的會計科目及其核算內容是否符合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等。4.金額是否準確。記賬憑證與原始憑證的有關金額是否壹致,計算是否準確,記賬憑證匯總表的金額與記賬憑證的金額是否相符等。
5.書寫是否正確。文字、數字是否工整、清晰,是否按規定進行更正等。在審核過程中,如果記賬前發現記賬憑證填制有錯誤,或者不符合要求,則需要由填制人員重新填制。若已記賬,應查明原因,按規定的方法及時更正。
對會計憑證進行審核,是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實施會計監督的重要手段,專業性和政策性很強。要做好會計憑證的審核、正確發揮會計的監督作用,會計人員既要掌握國家政策、法令、規章制度和計劃、預算的有關規定,又要熟悉本單位的經營情況。只有這樣才能明辨是非,準確判斷哪些經濟業務合理、合法,哪些經濟業務不合理、不合法。
與此同時,會計人員還應自覺地執行政策、遵守制度,正確處理各種經濟關系,既要依靠領導,向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建議,主動取得領導的支持,以利於憑證審核工作的順利進行,又要經常向職工群眾做好宣傳,采取適當方式,及時、準確地傳達、宣講、解釋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依靠廣大職工群眾升展廣泛的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