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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公司實務中的會計問題

1.您好,如果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無故惡意克扣您的工資,您可以通過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立案,具體如下。

壹、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的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支付雙倍工資。如果不支付,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簽訂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應提前30天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辭職的工人可能要承擔賠償責任;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關系,不承擔賠償責任。這樣壹來,企業對工人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壹、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的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支付雙倍工資。如果不支付,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簽訂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應提前30天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辭職的工人可能要承擔賠償責任;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關系,不承擔賠償責任。這樣壹來,企業對工人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2.妳可以咨詢妳的老板。如果他頑固不化,我們會按照勞動法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仲裁。放輕松,不卑不亢,講道理,不要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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