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壹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壹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應當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按月支付個人月工資75%的傷殘津貼。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如果單位能適當多給當然更好,法律也不會幹預。
可以得到工傷賠償,參考工傷保險條例,因為是4級,所以單位不能和妳解除勞動關系,可以退出勞動崗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