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分期是建立在持續經營假設基礎上的。
2、會計分期,是指將壹個企業持續經營的生產經營活動劃分為壹個個連續的、長短相同的期間。會計分期的目的,在於通過會計期間的劃分,將持續經營的生產經營活動劃分成連續、相等的期間,據以結算盈虧,按期編報財務報告,從而及時向財務報告使用者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信息。
人為地將其等距離劃分為壹定期間,定期確立收入、費用和利潤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便結算賬目,編制財務報表及對會計信息進行比較和分析。
持續經營是指會計主體的生產經營活動將無限期地延續下去,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不會因破產、清算、解散等而不復存在。持續經營假設明確了會計工作的時間範圍。
擴展資料:
會計分期的分類
會計期間通常分為年度和中期。而中期又分個季度、月度、半年度。每壹個人這都有壹定的判斷能力。
那何為年度,只要壹個自然年就是年度報告了,顯然不是。在相關文件中,對於會計年度分期有規定,我國企業的會計期間按年度劃分,以日歷年度為壹 個會計年度,即從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壹個會計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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