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日常實務-2021註冊會計師職稱考試
1.選擇題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有限合夥企業的說法錯誤的是()。(第五章合夥企業法律制度)
壹、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設立有限合夥企業。
b .有限合夥企業只剩下普通合夥人的,應當轉為普通合夥企業。
國有獨資公司和公益事業單位不得擔任普
經濟法日常實務-2021註冊會計師職稱考試
1.選擇題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有限合夥企業的說法錯誤的是()。(第五章合夥企業法律制度)
壹、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設立有限合夥企業。
b .有限合夥企業只剩下普通合夥人的,應當轉為普通合夥企業。
國有獨資公司和公益事業單位不得擔任普通合夥人。
d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有限合夥人人數不得超過200人。
2.單項選擇題A、B、C、D、E * * *都有助於建立有限合夥,A、B、C為普通合夥人,D、E為有限合夥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甲提出接受耿為新合夥人,乙丙反對,丁戊同意。合夥協議未約定新合夥人加入合夥企業的表決方式。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第五章合夥企業法律制度)
A.耿可以加入公司,因為甲方作為執行合夥人,有權決定接受新的合夥人。
B.耿可以入夥是因為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
C.耿可以不入夥,因為丁、E作為有限合夥人沒有表決權,反對耿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占全體普通合夥人的2/3。
D.耿不能入夥,因為合夥人意見不壹致。
3.選擇題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說法正確的是()。(第五章合夥企業法律制度)
A.普通合夥人在執行合夥事務中享有同等權利。
B.有限合夥人不得監督合夥事務的執行。
C.合夥事務由出資最多的合夥人執行。
D.法人不得擔任合夥事務的執行人。
4.根據單項選擇題,甲、乙、丙、丁擬共同出資設立有限合夥企業,甲、乙為普通合夥人,丙、丁為有限合夥人。這四個人起草了壹份合夥協議。合夥協議的內容中,()符合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第五章合夥企業法律制度)
A.丙方是執行合夥人
B.甲方以房屋出資30萬元,以專利技術出資654.38+50萬元,以勞務出資20萬元。
C.丙方、丁方可以將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進行質押。
D.合作關系的名稱是什麽?玉環貿易有限公司?
5.選擇題A是某有限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想質押其財產份額。合夥協議沒有規定批準此類事項的方式。下列關於該事項審批方式的說法中,符合合夥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第五章合夥企業法律制度)
A.其他合夥人壹致同意
B.不需要其他合夥人的同意。
C.普通合夥人壹致同意
D.有限合夥人壹致同意
參考答案及分析
1.答案d。
解析:(1)選項AC:根據規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法設立有限合夥企業,但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有限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2)選項B:《合夥企業法》規定,只有有限合夥人的,有限合夥企業解散;有限合夥企業只剩下普通合夥人的,應當轉為普通合夥企業;(3)選項D:根據《合夥企業法》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合夥人設立,但合夥人不得超過五十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夥企業應當至少有1名普通合夥人。因此,D選項是錯誤的。
2.答案d。
解析:(1)選項ABD: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新合夥人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壹致同意;(2)選項C:有限合夥人參與決定普通合夥人加入或者退出合夥企業的,不視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因此,D選項是正確的。
3.答a。
解析:(1)選項AC:普通合夥人有執行合夥事務的權利,無論出資多少,都享有平等的執行合夥事務的權利;(2)選項B: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3)選項D:法人是普通合夥人的,可以作為合夥事務的執行人。因此,選項A是正確的。
4.答案c。
解析:(1)選項A:在有限合夥企業中,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2)選項B:有限合夥人可以以現金、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3)方案C:有限合夥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進行質押,但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4)選項D:有限合夥企業的名稱應當標明?有限合夥?文字,但不標註?普通合夥?、?特殊合夥?、?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諸如此類。因此,C選項是正確的。
5.答案b。
分析:有限合夥人可以質押其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所以選項b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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