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寶行業需要繳納流轉稅,消費稅,增值稅。
例如:
百貨大樓銷售珠寶,零售價3510元,若顧客的舊珠寶作價1000元,交差價2510元就可換回全新珠寶。當月采用此種方式銷售珠寶100件,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現金?251000
材料物資——珠寶?1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珠寶?3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0
應特別註意的是:收回的舊珠寶不能計算進項稅額。因為該商店不是專門從事廢舊物資的收購單位。更不應以實際收到價款251000元作為零售價格入賬,因為那樣就會少記銷售收入,偷逃增值稅稅款。
擴展資料:
為方便企業填報,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下列方式填報:
(1)壹般納稅人企業,在實際操作中也可以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計算該指標,計算公式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同時註意,計算該指標時應包括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對應項目。
(2)執行簡易征收辦法的壹般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填報該指標。
(3)符合財稅部門規定的對某些產品實行稅額減征的壹般納稅人企業,在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該指標時還應扣除“應納稅額減征額”。
(4)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本期實際應納稅額”填報。
百度百科-應交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