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策法規科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政策;承擔本機關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工作;承辦重大稅務案件的審理;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評估;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進行監督和審計。
(3)稅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制定具體的征收管理實施辦法;解釋和處理與稅務相關的具體業務問題;組織實施涉稅稅源管理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相關稅收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與稅收有關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和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收入會計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和年度免稅計劃;監督檢查納稅和退稅情況;開展稅收分析預測、稅收能力測算、重點稅源監控和企業稅收數據調查;承擔稅務會計、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數據的綜合管理和應用。
(5)評稅組
負責納稅評估制度的實施和執行;根據上級部署和本地區稅收征管現狀,制定納稅評估計劃並指導納稅評估計劃的實施;確定稅收評估分析指標和預警標準;對本轄區重點管理納稅人實施納稅評估工作;收集、整理、發布納稅評估典型案例,定期總結交流評估工作;負責將納稅評估中發現的納稅人涉嫌偷騙稅的問題移交稽查部門。
(6)收款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承擔稅收征管質量評估、風險管理和因素分析;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裝置推廣應用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協調、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保護納稅人權益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務糾紛的調解;負責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專欄、短信系統的運營管理。
(7)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制定稅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承辦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批和年終清算;組織對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8)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基本規範,分析評估稅收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辦本單位的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服裝管理和政府采購。
(9)人事教育科
組織實施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辦機構設置、幹部任免、人事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部門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和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幹部人事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才培養、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培養質量考核和評估。
負責本單位的黨建和黨群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收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和黨員發展的教育、培訓和考察工作。承擔工會、* *團委、婦委會工作。
(10)監察室
組織實施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勤政廉政建設的情況;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相關申訴;查處本單位職工的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督和整改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隸屬人事教育科)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1)稽查局綜合科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本單位的巡視工作;負責起草年度稅務稽查工作計劃和培訓計劃;負責組織實施稅務檢查規章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審計軟件系統的應用和管理;負責組織和安排檢查案例的評審;負責組織和協調聽證會;負責組織金稅工程發票調查;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司法工作;負責重大案件的上報和統計報表的核對;負責稅務案件的受理和移送。
(2)稽查局案件審理處
主要職責:負責稅收違法案件的審理;負責稅務檢查的審查;辦理聽證、復議相關事宜,負責訴訟案件應訴;負責稅收違法案件移送的相關工作;負責收集、整理檢查各環節形成的各類資料,並按規定歸檔保存;負責匯總分析偷稅騙稅案件的規律和手段,撰寫典型案例和分析報告。
(3)檢驗局檢驗壹個工段。
(4)檢驗局檢驗第二科。
(5)稽查局檢查三科。
稽查壹科、稽查二科、稽查三科主要職責:負責本單位年度計劃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的稽查和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
(6)稽查局案件執行處
主要職責:負責對選定的檢查對象進行日常或專項檢查;負責滯納金、罰款和滯納金的收繳和存儲;檢查結束後,負責告知和補充庭審所需的各種證據材料;負責將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已達到立案標準但尚未立案的案件提交相關部門補充立案。1,稅務所主要負責稅源管理。
第壹稅務所負責辦理稅務登記事宜;接受申報並繳納稅款;行政許可和非許可事項的受理、備案和審批;發票銷售和管理;發票開具;對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的處理;咨詢服務;納稅人稅收征管數據管理;涉稅事項公告;開展納稅服務。
第二稅務所的管轄範圍是重點稅源納稅人、涉外納稅人和有出口業務的納稅人。負責涉稅事項的調查和審計;要求申報和支付納稅申報表;清理欠稅;負責納稅人戶籍管理、納稅分析、稅源動態監控、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負責出口退稅和涉外稅收業務的管理;開展納稅服務。
第三、第四稅務所管轄範圍為壹般稅源納稅人(涉外納稅人、有出口業務的納稅人和個體工商戶除外)。負責涉稅事項的調查和審計;要求申報和支付納稅申報表;清理欠稅;負責納稅人戶籍管理、納稅分析、稅源動態監控、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開展納稅服務。
2.掛甲寺稅務所、友誼路稅務所、柳林稅務所。
按屬地設立的稅務所負責轄區內壹般稅源納稅人(不含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涉外納稅人和有出口業務的納稅人)的稅收征管。主要職責是:負責辦理稅務登記事宜;接受申報並繳納稅款;行政許可和非許可事項的受理、備案和審批;發票銷售和管理;發票開具;對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的處理;咨詢服務;納稅人稅收征管數據管理;涉稅事項公告;負責涉稅事項的調查和審計;要求申報和支付納稅申報表;清理欠稅;負責納稅人戶籍管理、納稅分析、稅源動態監控、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負責個體工商戶的定期定額和專業市場稅收管理;開展納稅服務。(1)信息中心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落實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和保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和維護;負責本單位的信息安全。
(2)代理服務中心
承擔代理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制定代理事務的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儲存、分發和維護;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