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實際發生的交易為基礎,不確認資產、負債市價的變化 或預期的價值變化;
(2)建立在會計分期的假設之上,早期的會計收益基於收付實現制,現代的會計收益基於權責發生制;
(3)以歷史成本為基礎;
(4)遵循收益確定的實現原則和穩健原則;
(5)有賴於期間收入和費用的合理配比。
會計收益以“三位壹體”的歷史成本原則、實現-配比原則和謹慎原則為依據,按照權責發生制、收入與成本費用相配比原理,運用專門方法,核算企業在會計期間實際經濟交易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