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壹控制下企業合並因為是集團內部的合並,所以強調的是壹個賬面價值的概念,可以理解為內部交易。
對於控股合並,長期股權投資應該按照被合並方的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入賬;而吸收合並則按照資產、負債等的賬面價值入賬。以支付現金、非現金資產作為合並對價的,以所取得的對方賬面凈資產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差額調整資本公積和留存收益;為合並發生的直接相關稅費計入當期損益。
控股合並
例1甲公司2008年初投資集團內乙公司取得80%股權,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為1500萬元,公允價值為1800萬元。甲公司為合並付出銀行存款200萬元,並定向發行股票面值900萬元,公允價值1200萬元,支付相關稅費50萬元,假定無證券溢價收入,“盈余公積”賬戶余額為150萬元;另外甲公司為企業合並支付評估費等相關稅費100萬元。所得稅率為25%,不考慮所得稅以外的稅金。單位為萬元。
解析:
甲購買同壹集團內乙公司 80%股權,屬於同壹控制下的控股合並。
同壹控制下企業合並進行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的費用,應於發生時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非同壹控制下,作為合並成本。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以發行債券方式進行的企業合並,與發行債券相關的傭金、手續費等應計入負債的初始計量金額中。債券折價發行的,該部分費用應增加折價的金額;債券溢價發行的,該部分費用應減少溢價的金額。
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並對價的,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相關的傭金、手續費等不管其是否與企業合並直接相關,均應自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的發行收入中扣減,有溢價的,從溢價收入中扣除;無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扣減的,應當沖減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賬務處理:
長期股權投資入賬價值=1500×80%=1200
借:長期股權投資 1200 管理費用 100 盈余公積 50
貸:銀行存款 350 股本 9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00
稅務處理:
甲企業支付給被合並企業乙的非股權支付額200萬元,高於所支付的股權票面價值的20%(200/900=22%),稅務上作為應稅合並處理,長期段權投資的成本應按公允價值確定計稅基礎。
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為1200萬元,計稅基礎為1800×80%=1440,產生可抵扣的暫時性差異240萬元,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壹所得稅》規定: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相關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應計入所有者權益。
所得稅會計處理: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60 貸:資本公積 60
吸收合並
同壹控制下吸收合並和控股合並壹樣遵循賬面價值這壹本質。合並日合並方會計處理:借記“被合並方可辨認資產原賬面價值”,貸記“被合並方可辨認負債原賬面價值”,貸記“資本公積”(或借方差額,借方差額不足沖減的,沖減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例2甲、乙同受壹母公司控制。2008年12月1日,甲公司支付合並對價2500萬元吸收合並乙公司。合並日乙公司各項資產的賬面價值為3000萬元,公允價值為4000萬元。負債賬面價值為800萬元,公允價值為800萬元。凈資產賬面價值為2200萬元,公允價值為3200萬元。甲公司“資本公積壹股本溢價”賬戶余額為350萬元,所得稅率為25%。不考慮所得稅以外的稅金,合並雙方采用的會計政策相同。
解析:
同壹控制下的吸收合並,不確認長期股權投資,也不確認商譽,而是將差額沖減“資本公積”。
借:各項資產3000(實際上應該借記乙公司賬面上的各項資產賬面價值)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300
貸:各項負債800(實際上應該貸記乙公司賬面上的各項負債賬面價值)
銀行存款 2500
財稅差異:根據國稅發[2000]119號規定,以上合並不屬於免稅合並,被合並各項資產和負債應按公允價值作為計稅基礎,則資產的賬面價值3000萬元,小於計稅基礎4000萬元,產生可抵扣的暫時性差異1000萬元,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250萬元。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250
貸:資本公積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