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正信稅務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是青海省地方稅務局直接組建成立的,並報經國家稅務總局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批準、由青海省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予以資質審定、專門從事涉稅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統壹部署,於二零零四年進行脫鉤改制,改制後成為有限責任形式的獨立法人。
青海正信稅務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從成立之初至發展至今,承蒙相關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關懷與支持,現有從業人員15人,平均年齡35歲以下,其中執業註冊稅務師11人,會計師4人。現設置有綜合辦公室和業務辦公室,組織機構和人員崗位設置基本健全,職業隊伍基本穩定。現有人員均具有大專以上文憑和會計師以上專業職稱,多年從事財稅中介行業,專業理論修養較為紮實,執業經驗較為豐富,是壹支敢擔重任,敢於作為的年富力強的涉稅執業隊伍。
青海正信稅務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鑒證業務準則(試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業務準則(試行)》和《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業務準則》等業務規範的要求制定完善了各類工作底稿。建立健全了工作底稿復核制度和檔案管理制度以及勞動人事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和質量控制制度等內部各項管理制度,逐步走向內部管理科學、執業操作規範、社會信譽良好的光明大道。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4號《註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的相關規定,青海正信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從事如下涉稅業務:
1.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的鑒證;
2.企業稅前彌補虧損和財產損失的鑒證;
3.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的鑒證;
4.減免稅的鑒證(含各稅種及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稅率的鑒證;
5,土地增值稅清算稅款的鑒證;
6.企業出口退稅申報的鑒證;
7.其他稅種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的鑒證;
8.個人所得稅匯算申報的鑒證;
9.稅務顧問、稅收籌劃等涉稅服務業務;
10.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稅務局規定的其他涉稅鑒證業務。
辦理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業務所需資料
1.被審核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被審核單位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被審核單位審核納稅年度會計報表;
4.被審核單位審核納稅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和月(或季度)預繳報表;
5.被審核單位審核納稅年度科目余額表;
6.被審核單位上壹納稅年度會計報表;
7.被審核單位上壹納稅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和鑒證報告復印件;
8.被審核單位審核納稅年度的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會計憑證;
9.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需提交享受稅收優惠的批復;
10.項目小組要求的其它資料。
財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鑒證業務所需資料
1.被審核單位基本情況表;
2.被審核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被審核單位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4.被審核單位基準日會計報表;
5.被審核單位審核納稅年度科目余額表;
6.委托方承諾函;
7.被審核單位報損財產明細表
8.財產損失的相關證據;
9.項目小組要求的其它資料。
其它業務
雙方接洽以後按照項目小組的要求準備。
收費標準
我所的業務收費標準是嚴格按照青海省發改委、青海省國稅局和青海省地稅局聯合下發的《關於規範我省稅務師事務所業務收費的通知》(青發改收費200879號)制定的,並參照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師事務所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精神執行。
1.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的鑒證業務,按全年營業(銷售)收入超額累進計算,1000萬元以下按0.2%計算;1000萬元—5000萬元(含5000萬元)按0.15%計算;5000萬元—1億元(含1億元)按0.1%計算,1億元以上面議。
2.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的鑒證業務,按財產損失凈額超額累進計算,100萬元以下按2%計算;100萬元—500萬元(含500萬元)按1.5%計算;500萬元—1000萬元(含1000萬元)按0.75%計算;1000萬元以上按0.5%或面議。
3.土地增值稅清算稅款的鑒證業務,樓盤總造價1000萬元以上按1%收費,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按2%收費。
4.其它稅種匯算清繳納稅申報的鑒證按實繳稅金的1%收費。
5.稅務顧問、建賬建制等業務按市場調節價收費。
註冊地址:西寧市新寧路28號(紫恒大廈10樓)
法定代表人:郭祿山
辦公室電話:0971-6073559 8226606
E-mail:zhengxinsws@163.com鐧懼害鍦板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