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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數字大小寫規範

會計數字大小寫規範如下:

1、數字大小要勻稱,書寫筆劃要流暢,獨立有型,不能連筆。

2、每個數字應緊貼底線,上端不可頂格,高度應占全格的1/2至2/3的位置。除“6、7、9”外,其他數碼要高低壹致。寫“6”時,上端比其他數字高出 1/43書寫“7”和“9”時,下端伯出 1/4。

3、每個數字排序有序,並要有壹定傾斜度,個數字傾斜度要壹致,壹般要求上端向右順斜 55-60 度。

4,書寫時從左至右、自上而下、大小壹致,數字間保留壹定的間隙,而目距離相等。數字上下左右對齊,數字間不能留空格。

5、采用規範的手寫體書寫,並要保持個人的獨特字體,以防模仿。

6、除“4”、“5”以外,數字須壹筆完成,不可人為的增加筆劃。

7、按“三位壹節”分位點“,”分開。

8、小寫金額前填寫人民幣符號“”以後,數字後面可以不寫“元”字。對於易混淆且筆順相近的數字,在書寫時,盡可能地。

數字書寫具體要求:

“0”字書寫時,緊貼底線,圓要閉合,不宜過小,否則易改為“9”字;幾個“0”連寫時不要連筆寫。

“1”書寫時,要斜直,不能比其他數字短,且要合乎斜度要求,否則易改成“4”、“6”、“7”、“9”等。

“2”書寫時,不能寫“Z”,落筆應緊貼底線,收筆時筆鋒上繞,否則易被改成“3”字。

“3”書寫時,拐彎處光滑流暢,起筆處至拐彎處距離稍長,不宜過短,否則易被改成“5”,“8”。

“4”字書寫時,“∠”角要死折。

“5”字書寫時,橫、鉤必須明顯,不可拖泥帶水,否則易被改成或混淆成“8”字。

“6”字書寫時,起筆處在上半格的1/4處,下圓要明顯,否則易被改成“8”字。

“7”字書寫時,橫書寫要平直(即稍長),落筆可下伸到底線外,豎稍斜,拐彎處不能圓滑,否則易與“1”、“9”相淆。

“8”起筆於右上角,結束於右上角,寫“8”時,上邊要稍小,下邊稍大,可以斜“S”起筆也可直筆起筆,終筆與起筆交接處應成菱角,並壹定要封口:以防止將“3”改為“8”。

“9”字書寫時,上部的小圓要閉合,不留間隙,且壹豎稍長,出下底線,否則易與“4”字混淆。

以上數據出自高頓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