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綜合工作文件
綜合工作底稿是指註冊會計師在審計計劃階段和審計報告階段對整個審計工作進行計劃、控制和總結並發表審計意見而形成的審計工作底稿。主要包括:審計業務約定書、審計計劃、審計總結、未經審計的會計報表、試算平衡表、審計差異調整匯總表、審計報告、管理建議書、被審計單位管理權限聲明以及註冊會計師組織管理整個審計工作的全部記錄和資料。
2.商業工作文件
業務工作底稿是指註冊會計師在審計實施階段為實施具體審計程序而形成的審計工作底稿。包括:合規測試中形成的內部控制問題調查表及流程圖、實質性測試中形成的項目明細表、資產盤點表或對賬表、確認函、分析測試表、估值測試記錄、截止測試記錄等。
3.供今後參考的工作文件
指註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形成的,對審計工作僅具有參考作用的審計工作底稿。主要包括:被審計單位的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資合同、協議、章程、組織結構和管理人員圖、董事會會議紀要、重要經濟合同、相關內部控制制度、驗資報告復印件或節錄。備查審計工作底稿隨著被審計單位有關情況的變化而不斷更新,應詳細列出內容清單,更新的文件應隨時歸檔。註冊會計師在將上述材料歸類為工作底稿備查的同時,還應當將與具體審計事項相關的內容進行復制、摘抄、綜合,作為業務審計工作底稿的具體審計事項。通常情況下,備查審計工作底稿由被審計單位或第三方根據實際情況提供或編制。因此,註冊會計師應當認真審閱並註明所獲取的相關文件和資料的具體來源。
二、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過程中所獲得的全部審計記錄和資料。它是審計證據的載體,可以作為審計過程和結果的書面證明,也是形成審計結論的依據。是註冊會計師的審計術語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