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費的收取在我國法律上是合法的,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中介費的數額和收取方式。根據《民法通則》第963條,居間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雙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法不能確定報酬的,應當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報酬。此外,如果中介提供的媒介服務促成了合同的成立,那麽合同雙方應平等承擔中介的報酬。因此,無論是個人還是機構提供中介服務,只要遵循法律規定,中介合同及其費用受法律保護。
住宿費合同的稅務處理;
1.住宿費合同的簽訂者應當依法繳納相應的稅費;
2.生活費收入應計入企業或個人應納稅所得額,照章征稅;
3.中介費用可在企業會計處理中作為費用列支,沖減應納稅所得額;
4.生活費支付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等相關稅款;
5.住宿費合同的稅務處理應遵循稅法的規定,避免偷稅或漏稅。
綜上,無論是個人還是機構提供中介服務,只要遵循法律規定,中介合同及其費用都是合法的,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壹章
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