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期末前不要集中考試,力爭將本學期考試的補考率控制在15%以內。第壹章:稅法原則提醒——遲到、早退、違反課堂紀律者,壹律按曠課處理,每曠課壹次扣10分。四次考試不及格,缺課總課時三分之壹者,取消考試資格。
2.本學期將獎勵部分積極協助教師開展教學工作的學生,最終成績85分以上,名額約10人。
3.第壹章是稅法原則的刪減版。介紹了本課題的重要性。國家需要企業,重視(稅收籌劃)。
《中級經濟法》刪除稅法之我見“有人問我,妳怎麽看待《中級經濟法》刪除稅法?”我覺得沒有稅法的中級考試是不完整的,不是長久之計。
中間會計實務變更概述本章內容無實質性變化,略有調整,增值稅稅率調整為最新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