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職責範圍
在會計主管的領導下,負責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據。
二、工作內容
1,辦理現金支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現金管理法規和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根據審計人員簽署的收付憑證進行核對和付款處理。重大支出項目,必須經會計主管和主管領導審核簽字,並加蓋“已收”和“已付”印章。現金收入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於支援。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限額時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允許用“白條”或借條沖抵庫存現金,不允許挪用現金。
2.嚴格控制空白支票的簽發。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未填金額的轉賬支票的,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人姓名、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收款人在專用登記簿上簽名。逾期未使用的空白支票應及時收回並註銷。空白支票不得交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簽發。填寫不正確的支票應加蓋“作廢”章,並與存根聯放在壹起。當支票丟失時,必須及時掛失。
3.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根據填寫完整並經過審核的記賬憑證或原始憑證,每日逐筆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賬實及時準確,賬賬相符。
4.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相關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據。保管好保險櫃的密碼,保管好鑰匙,未經領導批準不要交給別人。負責保管有關印章,並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的印章不得由出納保管。發現現金和有價證券短缺或丟失應及時上報領導進行調查。
5.認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編制“銀行對賬單”,使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相符。對於超過壹個月的未結清賬款,要及時查詢,盡快解決。
6、日常或定期編制收支會計憑證,為單位正常運轉提供保障。
7、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設立專門登記簿進行登記,並及時辦理註銷手續。
第三,權威
辦理收付業務時,有權對原始收付款項進行復核,對發現不符合規定的收付款項,有權拒絕辦理。有權督促當事人及時報銷空白支票,對未及時報銷的,有權拒絕再次受理空白支票。
會計崗位職責
會計崗位職責
壹、職責範圍
在單位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記賬、報賬、報表分析和財務管理。認真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和財務制度,維護國有資產的完整。加強財務管理,正確反映學校的收支情況,促進資金使用。
二、工作內容
1,根據國家財務制度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和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費用支出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
2、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核算、報銷。手續齊全,內容真實,數據準確,賬目清楚,每日結算,報銷及時。
3、按照銀行制度的規定,合理使用貨幣資金,加強現金管理,督促出納人員按規定存放收入,並領取備用金。
4、根據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財務計劃和預算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提高資金使用效果。發現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
5、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及時整理、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和其他會計檔案。
6、根據勞動人事部門的要求,制定勞動工資計劃,編制工資總額和勞動工資報表。嚴格按照規定計算代扣各類保險資金和公積金,並及時與相關部門核對。
第三,權威
1,有權要求本單位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執行國家批準的計劃和預算。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制度。如有違反,會計有權拒付、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向單位領導報告。會計人員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欺騙上級等違法違紀行為,必須堅決拒絕,並向本單位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
會計人員拒絕執行違反制度和規定的事項,不向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報告的,應與有關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2.有權參與編制計劃,指定定額,簽訂經濟合同,參加與財務會計有關的會議。對單位領導和有關部門提出的有關財政支出經濟效果的問題和意見,要認真考慮,采納合理意見。
3、有權對本單位有關部門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財產管理、收發、計量、檢驗等進行監督檢查。,有關部門提供真實信息,如實反映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