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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虧固定資產時如何做賬務處理?

固定資產通常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企業盤點固定資產發生盤虧時,應如何做相應的賬務處理?

盤虧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報經批準前: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報經批準後:

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人賠償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按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金額

借:營業外支出——盤虧損失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

什麽是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壹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待處理財產損溢是什麽?

待處理財產損溢核算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已經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經常設置兩個明細科目,即“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待處理財產損溢在未報經批準前與資產直接相關,在報經批準後與當期損溢直接相關。

營業外支出是什麽?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為此,要設置“營業外支出”賬戶對這部分內容進行核算。企業發生各項營業外支出時,記入這個賬戶的借方;期末結轉損益時,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借方,結轉後該賬戶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