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立企業應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其電子文檔
二、附件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公司章程;
3、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4.投資者的銀行資信證明;
5、投資方擬派出的董事長、董事會成員、企業財務負責人、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文件和證明;
6、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企業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職稱證書和身份證;
7、施工員(項目經理)註冊(資格)證、身份證;
8、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
9.資質標準要求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和身份證;
10,辦公用房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
11.資質標準要求企業有自有設備和廠房的,由企業出具購貨合同和發票;
12、市(地)建設局或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相關部門對必備物質條件的檢查意見,包括辦公場所、技術設備等。
13.申請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專業資質的,每增加壹項資質,增加兩份《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相應附件。
三、申請資質升級或新增,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交以下附件材料:
1.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企業近三年的年度財務報表;
3.國家統計局制定的法人單位基本情況(表C101)和施工企業生產情況(表C102)和施工企業財務情況(表c 103);
4.經註冊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者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5、企業完成的代表性工程合同及質量驗收、安全評估資料。
四、資質申請、資質升級、資質年檢申報程序:
1,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壹級、專業承包壹級企業資質,申請人直接向省建設廳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中央管理企業直接向建設部提出申請;
2、省級建設廳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初審意見及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建設部。其中,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行業的施工企業資質。由省建設廳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審核後報建設部。
3.申請總承包系列、專業承包系列二級及以下的建築業企業、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的,由申請人向所在市(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資質申請——經核對原件後,報省建設廳審批。其中,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建築業企業資質的申請。須經同級有關部門同意後,由省建設廳審批。
動詞 (verb的縮寫)處理周期:
1.申請施工總承包系列壹級資質、專業承包系列壹級資質、壹級資質的時限為:自“窗口”受理完整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壹級資質並上報建設部;
2.施工總承包系列和專業承包系列二級及以下資質、勞務分包系列資質的辦理周期為:自“窗口”受理完整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因故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分管相關業務的董事批準,延長10個工作日。
不及物動詞收費標準:按相關規定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