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會考生可在考試成績發布後第5個工作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提出成績復核申請。而財政部考辦應當在考生成績復核申請結束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進行成績復核,並公布成績復核結果。
註會考試成績復核僅限於復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數的錯登、錯加等,原則上不再重新評閱答卷。復核結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復核科目的客觀題成績、主觀題成績和總成績。復核後的成績為最終成績,註會考生不得再次申請復核。
擴展資料:
註意事項:
註冊會計師考試的閱卷是很嚴格的,所以基本上不會出現誤判。若成績復核後還是原來的成績,那麽考生要開始制定來年規劃了。要總結壹下該科目沒有通過的原因,來年的復習中要重點突破哪些薄弱環節等。
註會考試為全國統壹性考試,閱卷人選壹般是與中註協有合作的各大財經類高校的閱卷中心,相關導師加上指派或自願報名的碩博士承擔具體的閱卷工作或者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或當地知名國內所審計部、技術部等經理級別以上員工,通常是抽調和指派的形式,水平相對較高。閱卷過程也非常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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