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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外匯怎麽做會計分錄,結匯時怎麽做會計分錄

1、收到外匯:

當收到匯款頭寸時的會計分錄是:

借:存放國外同業外幣

貸:匯入匯款外幣

若匯款頭寸尚未收到,但是協議或合約規定可以提前解付的時候的會計分錄是:

借:應解匯款外幣

貸:匯入匯款外幣

當待接到匯款頭寸的時候的會計分錄是:

借:存放國外同業外幣

貸:應解匯款外幣

2、結匯:

當匯款解付的時候,可以通過外匯買賣科目辦理結匯。比如以人民幣收入有關單位賬戶的會計分錄為:

借:匯入匯款外幣

貸:外匯買賣外幣

借:外匯買賣人民幣

貸:活期存款人民幣

若收款人要求原幣存儲,作會計分錄為:

借:匯入匯款外幣

貸:活期外匯存款或其他科目外幣

註意:如果在匯入行開有帳戶,銀行將匯入的款項直接記入帳戶;如果在匯入行沒有開立帳戶,銀行將以合理的方式辦理轉匯。

擴展資料

1、票匯的結算。辦理票匯業務時,匯入行收到匯款行寄來的以我行為付款行的票匯通知書時,經核對印鑒及各項內容無誤後,憑以轉入“匯入匯款”賬戶,待傳票人前來兌取。會計分錄如下:

借:存放國外同業外幣

港澳及國外聯行往來外幣

貸:匯入匯款外幣

2、當持票人持已被書的匯票來行取款時,經核對出票行印鑒、付款金額、簽發日期及收款人背書等無誤後,才能辦理人民幣結匯或支付原幣。會計分錄同信匯、電匯。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國外匯入匯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