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
1.根據教育局黨委和教育局的統壹工作安排,貫徹落實黨委的決議和行政例會的要求,檢查督促基層和機關各部門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協助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協助領導日常接待工作,協調各方面關系。2.根據黨委決議和領導要求,起草以區教育局黨委、區教育局名義下發的各種文件和備忘錄,做好公文的收發和處理工作,安排局機關和全區中小學校文件的分發和清退工作;收集和整理各種數據、圖表和文件。3、負責信息調研和機關文印工作,整理和保管機關檔案,並負責對中小學檔案的管理、指導和檢查。4、根據上級部門和黨委的要求,負責計劃生育工作和紅十字青少年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和管理學校健康教育和學生疾病防治工作,指導和管理學校和事業單位的衛生保健工作,協助管理和報銷教師公費醫療。5.做好人民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工作。6、按照省、市教育部門的文件和要求,做好地方教材、教具、教育書報的指導、管理和發放工作。7、負責車輛的調配和司機、操作工、清潔工的管理。8.協助組織辦公室人員的政治學習、文體活動和福利工作,協助辦公室的安全保衛工作,管理辦公室的會議室、接待室、禮堂,協助辦公室水、電、暖、通訊設備的維護和管理。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全部分:
1,貫徹國家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監督和統籌管理學校安全。2.根據上級部門和教育局黨委的指示,指導和協調全區教育系統的學校安全工作,承擔學校安全日常工作。3、負責制定全區教育系統應急預案,參與協調處理學校安全事故。4.組織協調學校春季安全、夏季防洪、冬季防火和專項檢查。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組織部(老幹部部部)
組織部分:
1,貫徹上級關於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黨員教育管理的日常工作,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協助制定和實施本系統黨務工作目標責任制。2、負責小學幹部和中學幹部的考察、任免、獎懲。負責中小學校級領導的年度考核和崗位培訓。協助區委組織部考察中學領導班子,提出任免、調配建議,撰寫考察報告。3、負責中、小學領導幹部的檔案管理。4、負責統戰、僑務、民族、黨外知識分子等工作。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老幹部部部:
1,貫徹黨和政府關於離退休幹部的方針政策,按照國家規定管理全系統離退休幹部。2、指導基層學校做好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督促落實本系統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督促落實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3.指導和支持老教育工作者協會的工作,協助老教育工作者協會組織和安排學習、娛樂、體育等有益於離退休幹部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4.向老幹部宣傳黨在新時期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通報重大改革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處理離退休幹部來信來訪。5、配合有關部門支持老幹部積極發揮余熱,促進教育質量的提高,進壹步推動教育事業的發展。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人事科
1.貫徹黨和國家關於人事工作的法律、政策,負責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的管理、規劃、調配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2、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全區中小學教師培訓計劃,並協調有關部門、教師培訓中心組織實施。3、負責本地區中小學教師的考核、獎懲、晉升、職稱評定和聘用。4、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5、根據批準的編制標準和實際需要,制定師範畢業生需求計劃,組織、協調和指導教師選拔工作。根據見習教師見習考核方案,做好見習考核工作。6、負責全區中小學教職工的工資調整、升級、轉正定級、職務確定、辭職、傷殘評定和職工撫恤、遺屬補助的審批。7、協助編制部門做好中小學、幼兒園的人員編制和管理工作。8、根據上級文件,做好符合條件家庭子女“農轉非”的審核和審批工作。9.協助做好本系統教職工的養老保險工作。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政治工程科
1,組織落實黨委思想政治工作部署,制定實施基層幹部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培訓,制定實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規劃,組織指導學校開展法制教育宣傳工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好溝通報道和宣傳工作。2.指導本系統各單位工人、青年、婦女、少先隊的組織建設,組織豐富多彩的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思想教育活動和群眾性文體活動,樹立和推廣先進經驗和先進典型。3.指導本系統各級工會組織,積極落實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搞好民主管理。4.依法維護青少年、婦女和教師的權益;組織和引導女職工做好本職工作。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教育科
1.貫徹上級有關教育管理的方針政策,根據區教育局的工作計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行政管理的意見,做好各項教育管理工作。2.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中小學招生計劃,負責中小學學籍管理和中小學銜接工作。3、負責指導本地區中小學德育和班級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校外教育活動。4、負責中小學安全教育。5、指導和協助全系統的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組織協調學生體育競賽、衛生宣傳、文藝演出、健康教育、國防教育、國防演練等活動。6.指導職業學校招生,組織職業教育專業課程的教研活動。7、負責指導和管理各類學校圖書館(室)、閱覽室的工作。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財務計劃科
1.編制和執行各項教育經費收支預算,根據上級批準的收入預算歸集和管理各項教育經費,根據批準的收支預算及時撥付所屬單位的教育經費。2、協助制定全區校舍改造和教師住房規劃,有計劃地逐步改善辦學條件,逐步改善全區教職工的住房條件。根據義務教育階段的要求和國家教委的相關標準,逐步完善各類教學設施的配套建設,加強對現有校舍和教學設備的定期檢查和維護。3、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完善財務報告、登記、檢查等工作制度,組織會計人員進行專業學習和培訓。4.認真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及時準確提供相關數據,按時完成各項財務統計、教育統計、勞動工資統計等工作。5.根據國家規定的財務規章制度和上級法規的要求,有計劃地對本系統的財務會計進行內部審計,認真完成上級審計部門交給的任務。配合上級部門做好財務檢查工作。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少年宮
1.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堅持普及與提高相結合的教育方針,積極開展未成年人喜聞樂見的教育、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培訓和群眾性活動,豐富少年兒童的課余生活,提高綜合素質,充分發揮校外教育機構的作用。2、承擔本地區少兒藝術、科技等項目的培訓、競賽組織和教育活動。3.引導學校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和校外活動,豐富活躍學生的課外生活。4.因地制宜開展各種活動,發展學生的興趣、愛好和特色,為學校課外活動培養骨幹,為社會培養和輸送人才。5.積極爭取上級部門的重視和支持,完善和管理少年宮的經費、場地和活動設施,使其發揮最大效益。
(八)教研室
1.研究教育理論和政策的貫徹落實,先進教育教學理念的轉變,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的改革。2、組織實施課程計劃和標準,開展課程改革實驗,參與教材和學習工具的管理,指導中小學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圖書目錄範圍內選擇教材。3、做好教育教學質量監控、教學評估研究和管理工作,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提出落實教學任務、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率的計劃和建議,為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4.組織講座和評課,開展公開課、教學論文評選、學術研討會、座談會、報告會等多層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動,開展教學指導,指導教師開展教學研究和各級各類教學競賽、比賽。5、與教學和科研部門密切合作,加強研究和管理,總結和推廣教學改革經驗,促進教學改革成果的轉化和應用。6.組織教學實踐的制定與實施,引導全體教師探索教學規律,創造性地開展集體備課、教案組織、課堂教學、課後反思等多種教學活動。7.加強教學測試的研究和管理,積極探索測試內容和方法的改革,將終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使評價更加完善合理。8、按照有關規定,承擔本地區中小學學科競賽組織工作。9.組織新教材的研討和培訓,幫助教師掌握新的教學要求,不斷提高教研水平;培養選拔骨幹教師、教學專家和學科帶頭人,積極幫助學校創建名校,培養名師。10,組織編寫校本教材,指導和幫助教師開展學科課內外綜合實踐活動。
(9)招生辦(自考辦)
1.認真學習宣傳國家有關招生考試的方針政策,做好招生咨詢和指導工作。2.負責資格審查、組織報名、體檢、組織考試、建檔、填報誌願等工作。3、承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學教師自學考試和文憑考試的報名、考試組織、畢業審核工作。4.負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材、出版物、申請資料的征訂和發放。5、負責各類考試“準考證”、“通知書”和“成績單”的發放。6.負責各類考生報考信息的收集和管理。7、協助市招聘辦完成統計工作。8.協助市招生辦完成研究生報名工作。9、負責對各考點的考試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10,及時宣傳上級招考政策,接待考生咨詢。
(10)校辦工業公司
1.組織領導全區校辦企業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校辦產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2、負責區教育局下屬校辦企業的審批、註冊、年檢等工作,積極開展勤工儉學和招商引資。3.負責校辦產業的統計和分析,指導校辦產業直屬企業和基層單位的業務工作。4、協調校辦產業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5、不斷總結勤工儉學的經驗,表彰先進,促進勤工儉學的深入發展,逐步增加經濟收入。6、負責校辦企業的財務檢查、審計和指導,使財務工作達到制度化、規範化的要求。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壹)電化教育站(儀器站)
1,貫徹電化教育和條件裝備工作的政策法規,根據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全區電化教育和條件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積極推進全區教育設施設備現代化。2、負責建立和維護區域教育信息網絡和區教育信息中心,指導建立和維護校園網和教學、管理、對外展示等信息平臺,自建或購買教育教學信息資源,不斷提高全區教育信息化水平。3.做好電教設備、教材、儀器的計劃、訂購、資金核算、到貨驗證和配套發放工作。指導和協助學校電教設備、教材和教學儀器的購置、管理、使用和維護。4.組織電化教育的教學研究和活動。管理和指導學校電化教育和信息技術課程的教學,積極開展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的研究活動。組織和引導學生參加各種相關的科技活動。5、配合教師培訓中心做好教師的信息技術培訓,做好學校電化教育和實驗室專業人員的培訓。提高教師的教育現代化意識和技能,加強現代教育設備的合理應用。6、負責監督學校實驗室建設中標準的實施和實驗教學檔案的管理,組織培訓各類學校的實驗室管理隊伍,提高實驗室的管理水平。7、做好教育局和學校的音像資料制作,並在全市宣傳教育。負責聲像檔案的制作、收集、整理、歸檔和借閱,為全區教育系統提供教育信息服務。8.組織中小學教師積極參與電教教材、教輔和學習工具的研發。開展校際交流,引進和推廣學校電化教育和實驗室工作的先進模式和經驗。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2)教學部門
1,承擔全區教育科研的指導和管理,建立健全教育科研的機構和制度。2、制定和實施區域教育科研工作計劃,承擔區教育局的重大科研工作,積極開展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咨詢和科學依據。3.組織區級以上項目的申報、評審和立項,承擔區級以上項目的過程管理,促進科研成果的形成和轉化。4.指導和管理小學教育科研工作,積極組織和參加各類教育科研交流或培訓,規範本地區中小學和幼兒園教育科研管理,培養教育科研骨幹教師,促進中小學和幼兒園教育科研水平的提高。5、負責教育科研成果的總結、提煉、鑒定和推廣,促進區域教育水平的提高。6、表彰和獎勵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和優秀教育科研成果。7.宣傳普及現代教育理論和教育科研理論,為系統內各單位提供教育信息服務。
(13)監理辦公室
1.統籌安排、組織實施全區教育督導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督導體系。2、指導和監督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鎮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3.監督法律、法規的實施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辦學方向、水平、質量和效益。4、對教育中的重大問題和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政府匯報,提出意見和建議。5、向有關部門反映被督導對象及其主要負責人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並提出獎懲建議。6、參與審批教育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7、開展教育督導研究,總結和推廣教育督導經驗,組織教育督導人員的專業培訓。8.受理有關教育的舉報和投訴。9.承辦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區政府和區教育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4)兒童保育辦公室
負責我區行政區域內各類幼兒園的宏觀管理,指導幼兒園的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學的管理和研究。1.在政府領導下,制定幼兒教育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2、傳達上級有關幼兒教育的法規和政策,並組織實施。3.動員和組織各種資源,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各類幼兒園的管理。4、履行監督員的職責,建立目視指導、評價和監控制度。5、搞好示範園和骨幹園,認定社會力量辦幼兒園的資質。6、負責對各類幼兒園的業務指導,開展本地區的幼兒教育教研工作,並組織實施。7.有計劃地組織各種形式的教學研究和評比活動,指導幼兒園開展教育教學。8、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培養和培訓各類幼兒園園長和教師,建立園長和教師的評價和資格考試制度。9.定期檢查監督幼兒園的教育教學情況並及時總結反饋。
(15)語言委員會辦公室
1,統籌規劃、指導、管理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2.組織指導本地區所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教育部門、學校和公共服務行業的普通話培訓和測試工作,積極推廣使用普通話。3.組織社會用字檢查。4.組織和指導全區規範語言文字的宣傳工作。5.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