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隸屬於各職能部門,如基層稅務征收機構,以及人事、票證、會計、統計、計劃等,是稅務機關系統的壹部分,它們的共同目標是完成稅收任務。
地方稅務局系統的管理體制、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辦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實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雙重領導下的管理體制,以地方政府為主要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的領導,主要體現在稅收政策和業務的指導協調,以及對全國統壹稅收制度和政策的監督和組織經驗的交流。
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地方稅務局實行上級稅務機關和同級政府雙重領導、上級稅務機關垂直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即地(市、州、盟)、縣(市、旗)地方稅務局的機構設置、幹部管理、人員編制和經費支出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機關垂直管理。
擴展數據:
收集範圍
根據分稅制財政體制的規定,國稅局和地稅局的征收範圍不同,具體劃分如下:
1,國稅
國家稅務局主要負責鐵路、銀行、保險公司總公司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進口產品消費稅、增值稅(海關委托)、營業稅、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中央企業所得稅,中央與地方企事業單位組成的合資、股份制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
2.地方稅
主要由地方稅務局征收管理的稅種(不包括國家稅務局已明確征收的地方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包括地方國有、集體和私營企業)、個人所得稅、外國人(華僑、港澳臺同胞)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使用稅;
車船牌照稅、房產稅、城市房產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暫緩)、印花稅、宴席稅(暫緩)、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集貿市場和個體戶的稅收,地方稅收的滯納金收入按地方營業稅附加的教育費附加。
此外,地方稅務局還負責耕地占用稅、契稅和煙草稅的征收管理。
百度百科-稅務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