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編制調整分錄的目的
編制現金流量表時,需要分別把握會計主體年度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入和流出。這些內容必須從會計主體的年度經濟業務分析中獲得。會計主體全年經濟業務的變化最終體現在本年利潤表的累計項目數和資產負債表的期初和期末項目數上。因此,分析會計主體全年的現金流入和流出,應從利潤表累計數和本年資產負債變動情況(以下簡稱兩表各項變動情況)入手,分析本年各項變動是否引起了現金的增減。無論項目引起什麽變化(這些變化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現金流量表中以相關項目的名稱表示),增加或減少都用借方或貸方表示,借方的總額等於貸方的總額。也就是說,通過調整條目來分析兩個表中的變化。編譯調整分錄有兩個目的:
(壹)為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提供原始數據。調整分錄通過對本年兩表各項目變動的具體分析,列示了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入和流出,為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提供了原始數據。這就是編制調整分錄的直接目的。
(2)避免錯誤。由於調整分錄是根據報表項目以非常準確的貸款對應關系來表示兩個表中各項目的年度變動情況,這就避免了某些內容的重復計算或不計算,需要在工作底稿通過後重新計算,計算出年末各項目年初的變動數。這樣可以保證最終結果的準確性。
二、編制調整分錄應明確劃分幾個界限
(1)明確區分引起現金變動的內容和不引起現金變動的內容。因為編制對賬記錄的最終目的是為編制現金流量表提供直接數據。所以在分析報表項目的時候,壹定要劃清界限。
(2)區分不同種類的現金流量。對於報表各項目中引起現金變動的內容,需要進壹步區分具體類型。即區分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
(3)區分現金變動的具體項目。對於報表中各項目引起的現金流量,需要進壹步區分其所屬的現金流量表中的項目。
三是做好調整分錄的相關基礎工作
雖然調整分錄是通過分析本年兩個表中各項目的變動來找出現金流量的,但並不是所有項目都可以直接分析。還需要結合關於明細賬戶的信息。因此,企業應在日常會計核算中加強現金流量表所需數據的積累,為分錄的順利調整創造條件。積累的方式有兩種:壹種是建立參考寄存器;二是設置相應的明細科目或調整當前明細科目頁面的格式。筆者認為不經常發生的業務可以在登記簿上查,而經常發生的業務則需要第二種方法。本文簡要介紹了設置明細賬的幾種方法。
(1)在總賬頁面中增加壹列。這類明細賬包括:管理費用、制造費用、產品銷售費用、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待攤費用、預提費用。在這些賬戶的明細賬頁中增加必要的調整分錄內容。比如“產品銷售費用”必須明確現金支付項目等。
(二)在總帳科目下增設明細科目。這類賬戶包括財務費用、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其中“財務費用”應增設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三個明細科目,明細賬頁還應區分現金收付項目和非現金收付項目。對於其他四個科目,應增設“貨款”和“稅金”兩個明細科目。有了這些日常數據,年終調整分錄的編制就簡單易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