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贈屬於企業營業外支出,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的會計處理:(1)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不直接相關的各種費用。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捐贈支出、非常損失、存貨損失等。企業應設置“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
本科目可根據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3)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