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初級會計報名與考試地點原則
1、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2、符合初級會計師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3、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初級會計考試備考的註意事項
1、學會總結。在備考時,前期總會遇到不理解的知識點,做題時,有錯題,有不理解的錯題,將它們收集總結起來,方便日後沖刺階段的復習。做練習的目的是掌握知識,提高掌握程度,而不是為了做題目而做題目。因此在做題目時,要註意總結和歸納知識點。
2、註重基礎,打好基礎。在復習時要格外註重基礎知識的重要性。雖然初級會計師考試相比起其它考試,難度系數不高,但由於知識點各方面比較零散,還需要考生進行全面的歸納和總結。
初級會計各科的章節內容
初級會計考試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初級會計實務》:考試內容可劃分為基礎會計、財務會計、成本管理會計、政府會計四個部分,其中財務會計和成本管理會計重要程度更高。《經濟法基礎》:第壹章總論;第二章會計法律制度;第三章支付結算制度;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第五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第六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第七章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八章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