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審計、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登記等工作。因為:壹個會計既管錢又管審核,容易作弊,所以禁止;
2.如果會計人員不僅購買和管理貨幣,而且還制作會計憑證/保管會計檔案,則很容易利用管理會計檔案的機會掩蓋其篡改貨幣後的行為,因此是禁止的;單位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戶的登記是單位會計核算的基礎,也是現金交易的依據。收銀員很容易偷自己的東西,所以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