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前:
1.將手頭所有原始憑證處理成會計憑證;
2.將所有會計憑證記入賬戶,聯系余額,並在余額上簽字;
3.整理所有應移交的資料,如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單據、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應列出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磁帶等。在交接清單中,並在"交接清單"中進行登記。
4.把需要說明的東西的裝飾材料寫下來;
移交時:
應由第三人在場監督交接,並根據“交接清單”進行清點,看帳物是否相符,帳物是否相符,帳物是否相符。
最終簽名:
在“交接清單”上應有交接雙方和監督簽字或蓋章,壹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壹份,存檔壹份。妳是小規模納稅人,但妳的名字在壹般納稅人證書的會計壹欄,最好辦理變更手續。讓前會計交出所有的總賬、明細賬、會計憑證,以及加蓋印章的網上報稅的用戶賬號密碼,以及所有會計工作中使用的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