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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要點:工傷認定與勞動能力

知識點:工傷認定與勞動能力鑒定

 1.工傷認定

 (1)應當認定與工作有直接因果關系?

 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②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③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④患職業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2)視同工傷與工作有間接因果關系?

 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②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③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3)不認定工傷自找?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壹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

 ①故意犯罪;

 ②醉酒或者吸毒;

 ③自殘或者自殺。

 2.勞動能力鑒定

 (1)勞動功能障礙分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為壹級;

 (2)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

 (3)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往年精選習題: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

 正確答案對